人力资源管理师辅导讲义-劳动关系管理(2)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4 16: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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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和原则 1. 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 ². 集体合同主体: 劳动者一方的签约人,法定为基层工会委员会以集体合同签约人的资格;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由企业职工民主推荐,并须得到半数职工的同意的代表为集体合同的签约人。用人单位一方的签约人,法定为用人单位行政机关,即法定代表人。 ². 集体合同协商:协商准备(对等人数3~10人),讨论,审议,签字 ². 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审核(集体合同在签字后的7日内呈报县级以上的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审查;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收到 后在15日内未提出疑义,自16日自动生效;如存在无效条款,应在15日内进行修改及重新报送审批) 2. 集体合同的公布. 以适当的方式向各自代表的成员宣布 ². 直接谈判型与非直接谈判型在程序上的区别:直接谈判型不需要成立集体合同草拟小组;不需职代会或职大会通过; 非直接谈判型的程序相反。 3. 订立集体合同应遵守的原则 ². 内容合法 ². 平等合作、协商一致 ². 兼顾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利益 ². 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次序。 4. 集体合同的特征 ². 集体合同是规定劳动关 下一页:阅读《人力资源管理师辅导讲义-劳动关系管理(2)》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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