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国家职业资格秘书招生简章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4 21:49:3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一、鉴定级别及申报条件 三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四年以上; 2、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年以上;3、取得大学专科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以上。 四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中专以上学历;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以上。
二、课程设置 1、全部采用国家规定教材。 2、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3、商务沟通、办公事务和管理、常用事务文书、会议与商务活动、信息与档案。
三、有关考试事项 1、考试时 间:全国统一考试时 间为5月21日及11月12日。2、考试与鉴定:共分两部份,即理论知识(含职业道德)考试和技能考核,均为笔试和技能考核三项及格才算合格。 3、考试结构:(1)理论知识考试:时 间为70分钟,题型为职业道歉题,选择题。(2)操作技能考试:时 间为110分钟,题型为案例分析题(播放录像),工作实务题等。4、培训期满,经全国统一鉴定成绩合格后,由国家劳动部颁发全国通用的法定职业资格证书。
四、培训课时及收费标准< 下一页:阅读《长沙市国家职业资格秘书招生简章》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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