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4 22: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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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05]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05年我校教师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和类别 (一)申请人员范围:我校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在职或拟聘专职教学人员。 (二)申请人员类别:根据申请人员本人学历和职称情况,共有5种类别: 1、具有副教授、教授职称; 2、具有博士学位; 3、全日制师范毕业; 4、非师范毕业; 5、自考、函授师范毕业。 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条件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在申请时必须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 (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二份; (三)《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一式二份; (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高等学校在职或拟聘任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 (七)教师资格认定机 下一页:阅读《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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