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4 22:04:2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今年1月起,浙江省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并开展首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浙江省规定,申请教师资格者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提出申请。其中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中教师资格、中职学校教师资格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学校目前在编正式任教人员按教学岗位由学校统一办理认定手续。高校的认定范围仅限于在编正式任教人员和拟调入高校任教人员,其他社会人员不予认定。对通过认定的申请者,将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 下一页:阅读《浙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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