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心理学》儿童心理年龄阶段的划分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4 22: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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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地、科学地划分儿童心理发展的年龄阶段,迄今为止,还是远远没有得到适当解决的问题。 古代的教育家和哲学家曾提出这样的问题,近代的教育家和心理学家曾进一步探索过这个问题,苏联心理学家和现代西方心理学家也在不断地研究这个问题。为了帮助我们解决这个问题,简单回顾一下历史上已有的有关这个问题的若干主要意见是必要的。
第一类意见是以生理发展作为划分标准。最典型的是柏曼(L. Berman)关于以内分泌腺作为分期标准的意见,如胸腺时期,(幼年时期)、松果腺时期(童年时期)、性腺时期(青年时期)。在考虑划分儿童心理年龄阶段时,注意到生理方面的因素是必要的,但如果把儿童心理发展看成是由生理来决定的,就显然不对了。
第二类意见是以种系演化作为划分标准。施太伦的分期可以作为代表。他把儿童发展分为:幼儿期(6岁以前)是从哺乳类动物到原始人类的阶段;意识的学习期(从小学到13岁)是人类古老的文化阶段;青年成熟期(14~18岁)是近代文化阶段。施太伦分期的理论依据即所谓“复演说”,复演说的主要错误在于把个体发展史同种系发展史完全等同起来,从而引向生物决定论(预成论)。但是,人们也不能因此就根本否认个体心理发展 下一页:阅读《《儿童心理学》儿童心理年龄阶段的划分》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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