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资格考试指导之秘书写作:请示的分类与写作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4 23: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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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请示的目的、内容和作用划分,有请求批复性请示、请求批转性请示两大类。 请示一般由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联系人与联系电话、抄送机关组成,其他格式按规定标注。 1、请求批复性请示。 请求批复性请示涉及的内容、事项比较单一、具体,上级机关指示、批准和办理之后才能部署和实施。这类请示又可分为申述性请示、安排性请示。申述性请示,是指下级机关在工作中遇到自己无权或无力解决的问题(事项),请求上级机关予以指示、批准,解决自己亟待解决的问题,以便进一步开展工作。比如,工程项目的立项;请上级领导机关批准机构编制、干部职级、经费;在改革开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上级机关予以指示或作出新的政策性规定;请中央领导题字题词等。安排性请示,是指为处理解决某一重大问题或开展某项重要工作的安排处理意见,请求上级机关予以明确、或批准、或支持,以便进一步开展工作或进行具体的部署和安排。比如,重大经济活动、政治话动的安排,重大事件的处理等。 标题。由请示单位名称、请示的主题 下一页:阅读《秘书资格考试指导之秘书写作:请示的分类与写作》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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