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人格心理学中,人格特质理论将特质定义为个体所具有的神经特性,具有支配个人行为的能力,使得个人在变化的环境中给予一致的反应。但是特质理论最早却源于研究人格个别差异的类型理论。类型理论往往根据一个人的某一特征或者特质来描述人格。例如,如果某人迷恋权位则说他是权力型的人,如果某人看问题总是能够考虑到好的一面则认为他是乐观的人。古罗马医生盖伦(Galen)提出的四种气质类型就属于最早的类型理论。他根据希腊医生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的“体液说”提出了四种气质类型,即多血质(具有过多的血液,充满活力和动力)、胆汁质(具有过多的黄胆汁,容易激怒)、抑郁质(具有过多的黑胆汁,通常表现为忧郁和悲哀)、黏液质(具有过多的黏液,使人迟缓或者懒惰)。体型说也是类型理论的一种。体型说中较有影响的观点有克瑞奇默(E. Kretschmer)的三分法,他将人分为肥胖型、瘦长型和健壮型,并企图分别以几种典型的性格归属具有某一种体型的人(如肥胖型与情绪不稳定相联系等)。体型说的另一位代表人物谢尔顿(W. H. Sheldon)则将体型分为内胚型、中胚型和外胚型,并分别以不同的性格进行归属(如快乐、喜好社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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