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数字电视发射端知识产权两年内不收费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5 17: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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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财经日报》此前独家报道将在8月底出台的数字电视地面传输标准,终于正式面世。昨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2006年第8号(总第95号)中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中发布《数字电视地面广播传输系统帧结构、信道编码和调制》。
这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国数字电视地面广播传输系统标准,于2006年8月18日正式批准成为强制性国家标准,2007年8月1日起实施。
数字电视地面广播系统是国家广播电视技术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卫星数字电视广播系统和有线数字电视广播系统以及辅助系统,协同为受众提供全面的覆盖,是我国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网中的重要部分。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该标准是由国家组织的数字电视特别工作组负责起草,由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测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
该标准支持高清晰度电视、标准清晰度电视和多媒体数据广播等多种业务,满足大范围固定覆盖和移动接收需要。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认为,这是我国自主创新的一项新的重要成果。实现了关键技术创新,形成了多项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突破性地取得了 下一页:阅读《地面数字电视发射端知识产权两年内不收费》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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