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06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7.3-7.7日报名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5 13:3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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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财政局、人事局,市直各部门,驻蚌各单位:
为促进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选拔高级会计师,根据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200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财会[2006]511号)精神,现将我市200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扩大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我市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与评审工作按照省财政厅、人事厅的统一要求,由市财政局和市人事局共同组织实施。
试点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蚌埠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二、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财经专业博士学位后,并聘任会计师职务满2年;
(二)取得财经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财经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后,并聘任会计师职务满5年;
(三)取得财经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会计工作满20年,并聘任会计师职务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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