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律法规》知识点详解(九)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3:18 11:10:2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二、多选题:
103、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来源:www.examda.com
A.内容具体确定
B.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C.包含相应的价格条款
D.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
E.符合形式要求
标准答案:A, B
解析:《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①内容具体确定; ②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104、下列意思表示中属于要约邀请的是()。
A.询价 B.寄送价目表 C.招标公告 D.中标 E.招股说明书
标准答案:B, C, E
解析:《合同法》第15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105、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到达受要约人,方为有效。
A.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
B.在要约到达后
C.发出要约前
D.包含在要约之中
E.与要约同时
标准答案:A, E 来源:www.examda.com
解析:《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106、《合同法》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B.合同的内容为不可撤销的
C.受要约人通知要约人为不可撤销时
D.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E.要约按期到达受要约人时
标准答案:A, D
解析:《合同法》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②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107、合同法》第2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A.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B.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C.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E.要约人拒绝接受受要约人的承诺的
标准答案:A, B, C, D
解析:《合同法》第2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①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②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③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④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108、下列由受要约人发出的意思表示中,法律性质上属于新的要约的是()。
A.完全同意要约内容
B.受要约人对要约中的某些条款提出修改、补充
C.附有条件的承诺
D.受要约人另行提出新的条件
E.迟到送达的承诺
标准答案:B, C, D, E
解析:如果受要约人对要约中的某些条款提出修改、补充、部分同意,附有条件或者另行提出新的条件,以及迟到送达的承诺,都不被视为有效的承诺,而被称为新要约。
109、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A. 法律规定 B.交易习惯 C.承诺内容 D.交易的性质 E.要约
标准答案:B, E
解析:《合同法》第22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110、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A.依照法律的明确规定确定到达期限
B.承诺人可以决定承诺到达的期限
C.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 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D.要约人应当与受要约人进行协商到达的期限
E.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到达
标准答案:C, E
解析:《合同法》第23条规定:“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①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②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到达。”
111、承诺可以撤回,但是承诺的撤回是有条件的,即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到达要约人。
A.受要约人知道承诺内容之前
B.承诺生效之前
C.与承诺通知同时
D.承诺到达受要约人之前
E.要约人撤销要约之前
标准答案:B, C
解析:《合同法》第27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112、有关()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A.合同标的
B.价款或者报酬
C.履行地点和方式
D.承诺的形式
E.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
标准答案:A, B, C, E
解析:《合同法》第30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113、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A.要约人不予表态
B.承诺人未及时通知要约人的
C.要约人修改要约内容的
D.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
E.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
标准答案:D, E
解析: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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