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赖诺普利胶囊和柴黄颗粒等药品价格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06 19:31:5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各设区市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药品政府定价办法》有关规定,现制定并公布赖诺普利胶囊(详见附表1)、柴黄颗粒(详见附表2)等药品价格,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附表1、2备注中除有注明外,均为仿制药品GMP价格。在此之前,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已正式公布的同品种同剂型规格单独定价和优质优价的,仍按已公布的价格执行(同一规格多次公布价格的则按最新通知执行)。

二、本通知规定的价格为临时最高零售价格,各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在临时最高零售价格内自主降价销售。

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本通知规定的,依法严肃查处。

本通知自2006年4月10日起执行。



附表1:赖诺普利胶囊等47种西药临时最高零售价格表
附表2:柴黄颗粒等13种中成药临时最高零售价格表



相关文章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决定暂停使用和审批鱼腥草注射液等七个品种
停止销售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生产的所有药品
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
公布碘海醇注射剂乙肝清热解毒胶囊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赖诺普利胶囊和柴黄颗粒等药品价格的通知
福建省物价局政府定价药品核定价格公式栏
公布草乌甲素注射液和护肝片等药品价格
2006年全球药品销量预增9%
关于降低药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