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违反职业道德可能丢饭碗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3:27 14:39:3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昨起施行

注册会计师违反职业道德可能丢饭碗

【本报讯】(记者谭建伟)以为只要不触犯法律在职业道德上随便没啥大碍的注册会计师得当心了。昨起施行的新修订《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简称新《条例》)明确规定,对违反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的注册会计师,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有权砸掉其饭碗——取消会员资格,同时撤销执业注册。

新《条例》规定,注册会计师若有不讲诚信、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对其所在事务所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与以往比,明显加大了处罚力度。

新《条例》在行业管理方式、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自律管理等方面多有创新。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在昨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对此进行了解读。修订前,对违反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的注册会计师,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只有训诫、公开谴责等约束手段,新《条例》实行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模式,赋予协会取消个人会员资格的权利,并规定“取消个人会员资格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同时撤销其执业注册”。此外,新《条例》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实行分类管理。

新《条例》增 加“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承担责任的方式是,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有限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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