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注协开展2006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3:27 14:39:1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年检办法》(会协字[1996]429号)等规定,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将对全省注册会计师2006年度任职资格进行检查。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省注协执业会员。

  二、年检内容

  1、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年龄是否符合规定;

  2、注册会计师是否专职在事务所工作;

  3、注册会计师当年是否从事了注册会计师业务;

  4、注册会计师当年有无受过刑事处罚;有无因工作中犯严重错误而受到行政处罚或撤职以上的处分;

  5、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情况;

  6、应进行年检的其他内容。

  三、年检方式及时间安排

  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按会计师事务所自查、省注协实地检查和省注协复核确认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 自2007年3月1日至3月15日,各会计师事务所依据《注册会计师年检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进行自查,认真填报年检材料,对不符合规定条件及挂名或兼职的注册会计师自行清理,并结合本所实际形成年检自查报告,同时每名注册会计师按要求写出个人工作总结。

  (二)实地检查阶段 自2007年3月19日至4月30日,省注协组成的年检工作小组分别赴全省14个市为3834名注册会计师现场办理年检手续,其中抽查沈阳地区120家会计师事务所的1421名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抽查注册会计师人数占全省注册会计师总人数的37.1%.

  1、办理注册会计师年检手续 省注协年检小组核查各事务所报送的年检材料,对每一名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情况、后续教育培训情况、会费及人事代理费交纳情况等进行检查,并给予初步确认。除沈阳市以外其他13个市的注册会计师年检办理地点在各市约委会主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大连注册会计师年检地点另定),具体时间安排后附(附件1)。

  2、实地抽查 省注协年检小组抽查沈阳地区注册会计师年检情况,当面受理每一名注册会计师的年检申请,在办理上述年检手续的同时,现场抽查会计师事务所工资表,对2006年新批注册人员,要延伸检查其申请注册前一至二年的工资记录;抽查每名注册会计师2006年度2-3份工作底稿,核定其是否在事务所执业,对2006年新批注册人员,要延伸检查其注册申请前一年到二年的工作记录。

  (三)复核确认阶段 实地检查结束后,工作小组自2007年5 月8日开始对各会计师事务所的年检材料进行最后复核,将年检结果在《辽宁日报》进行公告;对未通过年检的注册会计师撤销其注册,并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暂行缓检的注册会计师须补办相应的手续后再办理通过年检事宜。

  四、年检工作组成人员

  为使我省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充分发挥协会常务理事和理事的监督作用,提高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效果,今年年检工作实行常务理事或理事负责制,邀请省注协部分常务理事、理事(各市约委会主任委员)与省注协秘书处参加年检工作的同志共同组成检查小组,对全省注册会计师进行年检。

  第一组:马万林、赵文菊,负责对大连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实地检查和对沈阳部分事务所抽查。检查大连时,由大连地区的常务理事或理事和大连分会一名同志参加。抽查沈阳时,由沈阳地区的常务理事或理事和沈阳分会一名同志参加。

  第二组:陈新治、石贤奇,负责除沈、大外其他十二市的注册会计师实地检查和对沈阳地区部分事务所抽查。检查时,由担任各地约委会主任委员的省注协常务理事或理事参加,抽查沈阳时由沈阳地区的协会常务理事或理事和沈阳分会一名同志参加。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会计师年检不予通过

  1、注册会计师年龄已满70周岁;

  2、未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

  3、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一年;

  4、未按规定完成后续教育和培训且又无正当理由;

  5、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6、受刑事处罚;

  7、在工作中因犯严重错误,受撤职以上行政处分的;

  8、其他不适合担任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情形。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会计师暂行缓检

  1、没有完成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培训的;

  2、没有缴纳会费及人事代理费的;

  3、借阅人事档案超过6个月未还的。

  七、年检材料

  (一)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填报的年检材料

  1、会计师事务所2006年度年检自查报告;

  2、《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年检登记汇总表》(附件2);

  3、《2006年度未参加年检注册会计师汇总表》(附件3);

  4、2006年度会费和人事代理费缴纳收据复印件;

  5、人事代理手册或退休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注册会计师需要填报的年检材料

  1、注册会计师个人工作总结;

  2、《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年检登记表》(附件4);

  3、《注册会计师2006年度执业情况明细表》(附件5);

  上述年检材料由会计师事务所统一汇总报检查组。

  八、年检工作要求:

  1、参加注册会计师年检的常务理事或理事,要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保年检工作的质量。省协会秘书处参加年检人员及各会计师事务所要积极配合常务理事或理事并在其监督下做好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

  2、各会计师事务所要结合年检工作认真进行自查,全面总结过去一年工作。根据2006年度工作中执业质量、执业道德、组织完成后续教育培训及反不正当自律公约执行情况等内容形成年检报告。

  3、被抽查会计师事务所的全体注册会计师必须到抽查现场;

  4、注册会计师应严肃认真撰写总结,总结内容:一是执业道德;二是主要从事审计业务的名称、质量及经验教训;三是参加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情况;四是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总结一式三份(本人一份,事务所一份,检查组一份);

  5、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在年检前完成会计报表上报、会费和人事代理费的缴纳;

  6、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必须认真为本所的每名注册会计师填写执业道德、执业质量、后续教育培训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的鉴定。

  附件:

  1、《2006年度注师年检时间安排表》(附件1).doc

  2、《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年检登记汇总表》(附件2).doc

  3、《2006年度未参加年检注册会计师汇总表》(附件3).doc

  4、《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年检登记表》(附件4).doc

  5、《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从事重要审计业务明细表》(附件5).doc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OO七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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