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今年将实行6大土地管理举措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3:27 16:09:4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根据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日前透露的消息,2007年,湖南省将从加强土地供应管理计划等六方面加大土地管理。2007年,对不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普通商品房开发用地的容积率、套型限制、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及经济适用住房(用地)的销售对象、销售价格限制等约定进行开发建设和销售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依照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这将是湖南省国土资源厅2007年土地管理的六个重点方向之一。
  加强土地供应计划管理,合理调控房地产市场土地供应
  2007年,对居住用地和住房价格上涨过快的地方,可以适当提高或调整居住用地在土地供应中的比例,着重增加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用地供应量。继续停止别墅类用地供应,严格控制高档住房用地供应。
  建立节约和集约用地新机制,积极盘活土地存量
  健全完善城镇存量建设用地动态监测制度;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城镇内部存量和低效利用土地进入市场,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土地有效供给;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用地开发过程的监管,有效遏制土地闲置和低效利用。
  加强土地价格管理,完善城镇低价动态监测体系
  2007年,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将开展新一轮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保持基准地价水平的现时性,为政府对土地供应调控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充分发挥土地价格的杠杆作用,正确引导房地产开发投资及住房消费。
  加强土地出让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国土资源厅明确指出,土地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开发建设。以保证政府供应的土地能够及时转化为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供应。
  加强土地执法力度,规范土地市场秩序
  严格土地审批程序,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计划的房地产项目,一律不得批准供地;对已批准的房地产项目,确需变更用地性质和规划指标的,必须按规定程序重新报批。加强房地产开发用地的清理检查工作,有效防止房地产开发商非法买卖和囤积土地行为,对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征收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建立和完善土地市场信息系统和信息披露制度
  加强对建设用地供应、土地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分析,科学预测商品住房对土地的需求。目前的工作重点是完善城镇地价动态监测体系,建立城镇存量土地和房地产用地动态监测体系,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网络公示平台,定期向社会发布监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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