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05执业药师考试4.30起网上报名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06 19:40:0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京人考函[2005]15号
关于200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97号)的有关精神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有关考务工作的安排,现将北京地区200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四)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一)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0月15日
上午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2:00—4: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6日
上午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4: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