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管理局面向2006年应届毕业生招考人民警察的公告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06 21:28:5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为满足首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发展和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经北京市人事局同意,根据市公安局部署,今年我局拟从2006年应届毕业生中招考急需的专业人才,录用为人民警察。欢迎有志投身首都公安交通管理事业的毕业生积极报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位,国家计划内的2006年北京地区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及京外院校的北京籍应届毕业生。
二、招考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热爱首都公安工作。
(二)依照《国家公务员法》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政治条件、身体条件等要求。具体标准详见附件二。
(三)取得《2006年应届毕业生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及《大学英语四级(或以上)证书》(外语专业除外,持大学英语四级成绩通知单的需425分以上)。
(四)年龄在25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适当放宽至30岁。学习成绩优秀、党员、学生干部和受过表彰奖励的毕业生优先招收。
三、所需专业
计算机及相关专业、法律、中文(新闻、文秘)、英语、交通工程、自动化控制、通信工程、 影视摄像编辑。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基本条件,确属我局所需专业的毕业生,根据我局公布的专业需求范围,直接到我局报名点报名。
报名地点: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1号)北门接待室(西二环官园桥西50米路南)。
报名日期:2006年4月17日至19日。
报名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五、招考程序
毕业生报名经我局初选后,统一参加北京市公安局组织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公安专业科目笔试及政审等,择优录用。
六、报名所需材料
(一)请携带填写好的《报名表》(见附件一)及同底版一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三张。
(二)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2006年北京市应届毕业生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大学英语四级(或以上)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三)能够证明具备招考所需条件和个人特长的其它证明材料。
七、本公告后续事宜将继续在本网站发布信息,请及时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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