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警考试法律法规:人民警察的职责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06 21:45:1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人民警察的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相关文章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
招警考试法律法规:人民警察的宗旨
招警考试法律法规:中国人民警察誓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招警考试法律法规:人民警察的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警种的设置
招警考试法律法规:人民警察的义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素质考试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