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Test整理:2007年税法(二)考试辅导(四)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4:29 19:32:1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企业所得税 考点问题总结

前 言:这一章是所得税中的重点章,更是本书的超重点章,同样本章也是税法中所得税理念的入门章节,考试每年都要在15分左右,去年的分值相对比较小,只有 13分,前两年均超过15分,我想也许是因为去年将增值税考察的力度非常大,相对减少了企业所得税的分值,当然只是本章的分值,如果包含3个所得税的话, 将远远把增值税甩在后面了,呵呵。可见学好了所得税,就学好了税法的至少1/3的内容,而学好所得税部分的关键,就是要在企业所得税这章中掌握所得税的理 念,找到学习企业所得税的感觉,本章迟迟未推出,是因为这章的内容过于繁杂,需要好久的归纳和总结,希望大家能够理解。~!以往总结都是凭记忆来完成的, 这次本人专门把教材拿到了网吧,希望能尽可能的对本章所有的易错问题都总结到,这是因为,本章实在是太重要了~!

1、公益救济性捐 赠问题。注意直接捐赠给对方的不能扣除。一般企业在不超过调整前应纳税所得的3%扣除,金融保险企业扣除比例为1。5%。这里要注意区别一下,不是很难理 解,但关键是调整前应纳税所得包括会计利润和视同销售,不能拿会计利润来直接计算,还要看看有没有视同销售,这里要注意了。

另外记住 全额扣除的四个项目1)红十字会2)农村义务教育3)老年服务机构4)青少年活动场所,包括少年宫等。比较好理解,注意这四个项目未包括在3%的扣除基数 里,遇到就可全额扣不用管。还有通过中国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向几个指定项目捐赠按照10%来扣除,这里要注意未通过或者通过文化发展基金会但不是向指定项 目的捐赠只能计入3%的范围中扣除。其中指定项目有1)演出团2)文化历史馆3)文物保护单位。这里注意扣除限额和全额扣除以及10%扣除要分开计算,然 后加和即为可扣除的捐赠。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均可以全额扣除,这里对比记忆一下。

例:某生产企业营业外支出中的 公益救济性捐赠1000万,调整前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万,其中包括直接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100万,通过文化发展基金会向非盈利健身馆捐赠100万, 通过非盈利团体向非盈利性老年服务机构捐赠50万,通过红十字会向红十字事业捐赠100万,间接向新建的青少年文化宫的捐赠100万,计算当期调整额

解答:直接捐赠不得扣除,非盈利健身馆不属于文化事业捐赠,不得按10%扣除,非盈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可全额扣除。红十字事业捐赠可全额扣除,文化宫的捐赠不管是否新建项目也可全额扣除

捐赠扣除限额=5000*3%=150万。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0-100-100-50-150=600万

2、 业务招待费扣除问题。按照销售收入净额作为扣除基数。超过1500万的,按照0。3%扣除,未超过的,按照0。5%扣除。这里注意销售收入的范围,它不包 括固定资产租赁收入,除了三个特殊租赁收入外,这三个租赁收入为包装物出租收入,施工企业设备租赁收入,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房产收入。其余租赁收入均不作 为计提业务招待费的基数。这里和教材的例题有点矛盾,本人认为可能教材的例题未做改动,但前面的扣除基数说明已做改动,按照改动的为准。这里还要注意的是 销售收入中包括了视同销售情况和营业外收入中的资产转让收入和包装物押金逾期收入情况,在此要特别引起注意视同销售,和资产转让收入,以及包装物押金逾期 收入。
理解了销售收入,就要继续理解销售收入净额了,这里的净额是销售收入减去折扣和折让的净额,注意折扣仅指开在同一张发票上的折扣销售额,不包括现金 折扣,现金折扣可以理解为直接列支为财务费用,因此在这里不能再扣除。还要注意给购货人的回扣不能扣除,折让比较好理解,了解一下。其中我认为还要注意一 点:特许权的使用权的转让收入不包含在销售收入中,在特许权使用费中填列,而特许权的所有权转让收入属于技术转让收入或者无形资产转让收入,要作为销售收 入。

例:某生产企业2003年固定资产租赁收入100万,视同销售收入200万,投资收益300万,特许权使用费400万,无形资产 转让收入150万,给购货人的回扣50万,现金折扣60万,折扣销售额为1000万,其中包括折扣销售的折扣50万,包装物出租收入200万,包装物押金 逾期收入30万。计算本企业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限额。

解答:销售收入净额不包括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投资收益,特许权使用费,回扣不能扣除,现金折扣在费用中填列,不包含在销售收入中,

销售收入净额=视同销售收入 无形资产转让收入 折扣销售额-折扣 包装物出租收入 包装物押金逾期收入=200 150 1000-50 200 30=1530万

业务招待费允许扣除额=1530*0。3% 3=3。459万元

3、 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扣除问题。按照销售收入的2%和0。5%来计提。这是一般规定,记住特殊规定,十类企业的广告费可按照销售收入的8%来计提,其中软件 开发和集成电子产品生产以及高新企业高风险企业的广告费可在经营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有多少扣多少,不受比例限制,这两点要注意一下。还要注意广告费的规定 很严格,要满足三个条件1)有发票2)要是在规定的专门机构制作3)要通过媒体传播,不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只能按照业务宣传费扣除比例来计算。还要注意的是 广告费可以无限期结转下期扣除。这里意味着广告费都是可以扣的,只是不能在当期全部扣,但业务宣传费只能在当期扣除,未扣完的不得结转要注意一下。房地产 开发企业取得第一笔收入前发生的业务宣传费按规定扣除后可无限期结转下期扣除,这里是个特例~!

例:2001年新办的某软件开发企业 当年发生了100万的广告费,7万的业务宣传费,当年销售收入为600万,2002年的销售收入为1000万,当期发生广告费200万,业务宣传费3万 元,业务宣传费试计算该企业2003年时以前年度发生的可结转抵扣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解答:该软件企业2001年新办,当年起5年内的广告费可据实扣除,业务宣传费按照销售收入0。5%扣除

2001年可扣除广告费为100万,可扣除业务宣传费为600*0。5%=3万
2002年可扣除广告费为200万,可扣除业务宣传费为500*0。5%=2。5万
2003年以前年度未扣除完的广告费为0,业务宣传费为0万元

相关文章


100Test整理:2007年税法(二)考试辅导(三)
100Test整理:2007年税法(二)考试辅导(四)
100Test整理:2007年税法(二)考试辅导(二)
100Test资料:07年税法(二)考试讲义(二)
100Test资料:07年税法(二)考试讲义(一)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