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办理导游证时间:每星期一至星期五; 领取导游证时间:自交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后的每星期一至星期五。 二、申请、领取导游证地点:导游服务管理中心。 三、申请、领取导游证必须由旅行社、导游公司专人负责。 四、申请所需材料: (一)等级调整 1、旅行社或导游公司开具的证明; 2、原导游证; 3、申请导游证登记表(须在发证性质栏填写“等级变更"); 4、导游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身分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仅供交验)。 (二)单位变更 A、本地区内所属单位变更 1、原单位同意调出的证明和新单位同意聘用的证明; 2、原导游证; 3、申请导游证登记表(须在发证性质栏填写“单位变更、原…单位”); 4、导游员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仅供交验); 5、与新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其复印件或在导游服务管理中心登记的证明文件(原件仅供交验)。 B、跨省或跨城市调动 1、本人提出的申请调动报告和原单位同意调动的证明; 2、原导游证; 3、在申请导游证登记表的发证性质栏填写“原证已收回,调外省”; 4、导游员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仅供交验); 5、由市旅游局旅行社管理科开具调往外省(市)的证明。 (三)语种变更 1、旅行社或导游公司开具的证明; 2、原导游证; 3、申请导游证登记表(须在发证性质栏填写“语种变更"); 4、导游员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身份征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仅供交验) (四)遗失补发 1、旅行社或导游公司开具的遗失证明和旅监所开具的未扣证证明; 2、申请导游证登记表(须在发证性质栏填写“遗失补发:); 3、导游员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仅供交验); 4、省级日报办理登载的“证件遗失声明作废”(内容包括编号、卡号、姓名); 5、持上述所需材料到导游服务管理中心申请补办,自交材料之日起1个月后到导游管理服务中心领取。 (五)导游证损坏 1、旅行社或导游公司开具的证明; 2、原导游证: 3、申请导游证登记表(须在发证性质栏填写“损坏换发“); 4、导游员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仅供交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