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07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5月14日开始网上报名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5:02 14:45:1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报名时间:
  1、非首次报考人员:5月14日至6月8日 
  2、首次报考人员:5月14日至5月26日资格审核:5月22日至5月26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www.bjpta.gov.cn

准考证打印:10月29至11月2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关于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考函[2007]2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调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京人发〔2002〕39号)、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26号)和《关于2007年度全国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32号)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且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申报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2、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精神,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需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二)申报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取得本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07年年底。

  (三)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凡符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资格审核点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  

科 目

11月3日
上午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
2:00——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三、报名及打印准考证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报考人员需持有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网上报名按照“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其中,“非首次报考人员”是指2006年度成功在北京地区报考过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报考级别不变的人员:“首次报考人员”是指2006年度未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过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

  (一)非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07年5月14日至6月8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下同),按照网上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

  (二)首次报考人员操作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须于2007年5月14日至5月26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下同)填写提交《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

  2、提交完成后,使用A4纸打印《资格审核表》,按规定粘贴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照片两张。《资格审核表》需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并盖章;

  3、持《资格审核表》、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驾驶证执照、护照,下同)、学历证书(上述证件均为原件),于2007年5月22日至5月26日从以下地点中选择其一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
地点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5月22日至26日 北京建工培训中心 东城区东直门外新中街11号 64165149
北京劳动保障学院 朝阳区惠新东街5号 64918613
64941628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宣武门西大街127号 66055268
13693321481
联大应用文理学院培训中心 海淀区北土城西路197号 62004510
西城经济科学大学 西城区西直门内南草厂街22号 66560173
66562267

  4、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07年6月8日之前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凡已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07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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