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第三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06 22: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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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有两个基本的方面:首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市场经济,它必须体现市场经济的一般性;其次,这种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本质规定必然要对市场经济的形成、发展产生影响,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会体现我国生产关系和国情的特点而具有特殊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般性,也就是市场经济的世界通则或国际规范,是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这种通则与特征,不会因地、因社会性质而不同,即不可能因为是在中国、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就遭变更与被抹煞。换句话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运行方面,同现在西方实行的市场经济并不存在根本的差别,是一种平等、自主、竞争和开放的经济运行方式。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绝不是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而是有国家宏观调控的现代市场经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紧密结合在一起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除了具有现代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其特殊性,即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有根本区别的基本特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性主要反映在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的收入分配关系上。包括以下几方面:

  (l)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区别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之点在于所有制基础不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以资本主义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在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基础上。以公有制为主体经济,与之并存的必然是非公有经济的各种形式,它们将与公有制经济长期共同发展。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客观上也提出了改革传统公有制实现形式的任务。目前我国公有制经济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包括国有制、集体所有制以及不同公有制形式共同出资的股份制等。传统的国有制形式与市场经济尚不完全适应,经过改革,在理顺国家与企业的关系和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后,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混合所有制结构,特别是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国家控股的大中型企业,将会具有更强的活力和更高的效益,在保证国民经济的合理布局、节约资源和市场有序运行方面发挥出特有的优势。

  (2)在分配制度上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其他分配形式为辅。这区别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资本家无偿占有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分配。贯彻按劳分配,劳动是收人分配的最一般依据,收入在总体上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当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劳动为依据的收人的确定、分配和调节通过市场进行;劳动力素质由市场判别,劳动者的贡献由市场评价;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企业和一部分地区依靠诚实劳动和善于经营等正当手段先富起来,而先富的要帮后富的,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这区别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所必然带来的贫富两极分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利于鼓励先进,促进效率,展开合理竞争,同时又不会导致两极分化。这是因为,在公有制为主体条件下,凭借私人资本参与分配会被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同时政府会通过自己的调节机制和社会政策,防止收人差距过分扩大,保证社会公正。总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允许合理的收人差距但又避免两极分化,最终要实现共同富裕。这样的分配原则和经济目标,是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不同的另一个特征。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更加自觉有力。宏观调控和政府于预并非社会主义所独有,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宏观调控却因为其所有制特点和对社会公平的重视而更具自觉性、主动性,更加强而有力,并且排斥了资本主义条件下往往受到垄断集团左右而形成国家干预的私利性。社会主义国家代表着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国家颁布的市场经济法规、实施的有关经济政策、制定的总体规划和进行的宏观调控等,都要体现这样的利益。如果宏观调控和国家干预进行得科学、恰当,就有可能获得优越于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效果。

  基于上述认识,可以认为所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为基础,适应现代社会化大生产和发达商品经济的要求,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按照市场规律进行活动,以达到效率与公平相统一的经济运行和调节方式。在中国,政权的性质是社会主义,有共产党领导,有公有制为主体,有共同富裕的目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当也能够比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更成功。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

  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这两个文件清晰勾画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为基础,以现代企业制度、统一市场体系、收人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对外经济制度为支柱,以宏观调控体系为整合各个支柱的桥梁。

  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制度。这是因为: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一切符合于“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要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积极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增强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控制力。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同时,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形成坚实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微观基础。

  四、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

  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我们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繁荣农村经济的一项重要任务。

  (1)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力度。促进农业和农村的持续发展,确保农村全面实现小康目标,必须进一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完善政府的农业投人政策。各级政府要努力增加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的投人,形成支农资金的稳定投人渠道;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调整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方向;改进政府农业投资管理体制,提高政府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逐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5年内取消农业税。

  (2)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乡之间的双向流动,是增加农民收人和加快城镇化的重要途径。为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平稳有序转移,要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拓宽就地转移空间,改善当地就业环境。与此同时,要改革城乡分割就业制度,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限制性规定,逐步形成城乡劳动者自主择业、平等就业的制度。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大中城市可从自己的承受能力出发,进一步放宽农民进城落户条件,让落户农民和城镇居民一样,尽同等义务,享同等权利。

  (3)推动农村社会全面进步。解决农村基本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的问题,关键在于加快建立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公共财政体制,建立和完善基础教育和公共卫生等农村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加大中央和省级政府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投人,调整并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和投人体制,农村义务教育的主要责任从农民转移到政府,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承担的责任从以乡镇为主转移到以县为主,大幅度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是政府的职能,应当通过建立农村卫生专项转移支付制度,保证落后地区公共卫生服务的投入。总之,国家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事业支出,主要用于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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