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构:九、人民检察院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06 22: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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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人民检察院

  (一)人民检获院的性质和任务

  根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法律监督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为了统一实施法律而实行的一种专门监督。这种保障宪法和法律统一实施的权力,就是通常所说的检察权。

  检察监督包括三方面:一是对司法机关进行监督,具体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法院、监狱、看守所及劳动改造机关;二是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进行监督;三是对公民的违法犯罪进行监督。

  根据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的基本任务是;1.通过行使检察权,镇压一切叛国的、分裂国家的和其他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打击各种犯罪分子;2.维护国家统一,维护人民民主专政;3.维护社会主义法制;4.维护社会秩序、生产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人民群众生活秩序;5.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6.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检察官的选任

  根据我国检察官法的规定,初任检察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已具备检察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省、自治区。直辖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和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自治州、省辖市、县、市、市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并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由自治州、省辖市、县、市、市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三)人民检察院的组织系统与领导体制

  1.组织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自治州和省辖市人民检察院;县、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

  省一级人民检察院和县一级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可以在工矿区、农垦区、林区等区域设置人民检察院,作为派出机构。

  2.领导体制

  检察机关的领导体制既包括检察机关在国家机构体制中的领导体制,也包括检察机关系统内的领导体制,根据这一关系,我国检察机关的领导体制为双重领导体制。检察院的领导体制还包括检察院内部的领导体制。

  我国宪法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额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检察机关上下级实行领导关系,与检察工作的性质相符,能保证检察机关高效、迅速地排除干扰,统一行使检察职权。

  在检察院的内部领导体制上,我国人民检察院实行民主集中制。各级人民检察院内部设立检察委员会。检察委员会由检察长、副检察长和部分检察员组成。检察委员会的职责是在检察长的主持下,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如果检察长在重大问题上不同意多数人的决定,可以报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各级人民检察院设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和检察员若干人。

  (四)人民检察院的职权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

  1.法律监督

  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有错误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时,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此外,人民检察院在公安机关侦查的基础上,决定对其移送的案件是否立案,是否逮捕嫌疑人,是否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审理。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有违法情况时,应当通知执行机关予以纠正”,“人民检察院发现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有违法情况时,应当通知主管机关纠正”。

  2.侦查、批捕和公诉

  我国检察机关对部分刑事案件进行直接侦查。贪污案件,行贿受贿案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件,渎职案件以及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自己直接受理的其他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决定是否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直接对这类犯罪进行侦查是为了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履行职务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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