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考试与普遍表达-公务员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06 23:16:3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国家公务员考试刚刚结束,我的一些学生考回来,没有不说起“申论”的。这个词儿对于社会上其他人会有些陌生,但是,就像所有参加高考的人都要写一篇“作文”一样,所有参加公务员考试的人都要写一篇“申论”。如今大学毕业生就业竞争激烈,最激烈的竞争是公务员考试。今年全国大约有36.5万人参考,10282个岗位平均每个有35人竞争,个别岗位的竞争者超过2000人。琢磨过、操练过“申论”的人,就有这么多。

这显然是一种应该引起注意的实用文体,因为有很大一批社会精英在实际操练着它,还有很大一批更年轻的社会精英在学习、模仿着它,因此,它肯定会影响社会精英的思维方式与表达方式。

“申论”值得关注还因为:对于许多人来说,它是人们少有的锻炼表达能力的机会。我的一些双学位的学生今年毕业,还没有写过一篇新闻评论呢,却先写了一篇“申论”。一些同学是通过“申论”范文来模仿写作的,还有一些准备留学外国的人通过“雅思”的范文学习表达。因此,“申论”的火爆使我想到的正是:在我们的教育体系中,还缺少意见表达的基础训练课程。

意见表达本来就是公民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社会的不断开放,使人们有了越来越多的表达机会:从重要立法的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到各种公共事业的价格听证会,再到公民个人直接上书立法机关,更普遍的还有每日报刊言论版上的新闻评论。与表达机会增多相对应的,可能是表达能力的不足。有人可能认为表达是“不学而能”的。的确,有些表达是“不学而能”的,比如喜、怒、哀、乐,生而知之。再比如,投票画圈,认字就行。但是,在公共领域中,诉求权利、说服人的表达,比前面所列的简单表达更重视效果。而要增进意见表达的效果,就要掌握意见表达的一些规律,比如,论点的明确和集中,论据的可靠性与相关性,论证的合乎形式逻辑,此外还有结构等影响表达效率的形式要素。

在这个意义上,“申论”这种“机关公文”是有局限的:它往往是模拟下级完成领导交办的拟稿任务,“职位意识”大于公民意识。因此,申论的试题虽然考生关注国计民生的现实问题,但这种文体本身并不适用于开阔的思维与自由的表达。也就是说,它并不适合于社会公众的普遍表达。

越来越广泛传播的新闻评论,是学习表达的最丰富的范本,也是表达能力最大的训练场。但人们阅读一篇文章往往“得其意而忘其言”———如果没有训练形成的敏感,不会去注意作者是如何表达的、表达得怎么样。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申论”考试作为“对公务员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就更反衬出:有这样的要求却没有这样的教育。

国外一些大学中,有普遍开设的“批判性思维”公共课,讲授包括形式逻辑在内的正确的思维方式和实用、普遍的意见表达方式,它们在政治、司法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能发挥作用,促进着交流、理解和议事效率。而我们的大学中,现在却连基本的形式逻辑都还不是必修的公共课。思维和表达这些最重要的素质教育,被分立的不同学科专业所割裂和淡化。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不能指望“申论”考试这种临时抱佛脚的强迫训练对表达能力的普及,因为它毕竟在我们的大学教育体系之外,如果我们的大学都不能给一个人清晰的思维与表达能力,难道可以指望人们从公务员考试或托福、雅思考试的强迫训练中去获得它们吗?何况,无论是怎样实用的文体,只要当作敲门砖,都有其弊,那就是:人们会忘了本应体现在这些文章中的真思考、真问题,而只注意满足它要求的表面形式。更何况,需要这些能力的人,远不止国家公务员和出国留学者。(马少华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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