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古文学现代申论:对《治安策》的分析-公务员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06 23:09:41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夫树国固,必相疑之势,下数被其殃,上数爽其忧,甚非所以安上而全下也。今或亲弟谋为东帝,亲兄之子西乡而击,今吴又见告矣。天子春秋鼎盛,行义未过,德泽有加焉,犹尚如是,况莫大诸侯,权力且十此者呼!然而天下少安,何也?大国之王幼弱未壮,汉之所置傅相方握其事。数年之后,诸侯之王大抵皆冠,血气方刚,汉之傅相称病而赐罢,彼自丞尉以上偏置私人,如此,有异淮南、济北之为邪!此时而欲为治安,虽尧舜不治。黄帝曰:「日中必[上蔧下火]会,操刀必割。」今令此道顺而全安,甚易,不肯早为,已乃堕骨肉之属而抗刭之,岂有异秦之季世呼!

  夫以天子之位,乘今之时,因天之助,尚惮以危为安,以乱为治,假设陛下居齐桓之处,将不合诸侯而匡天下乎?臣又以知陛下有所必不能矣。假设天下如曩时,淮阴侯尚王楚,黥布王淮南,彭越王梁,韩信王韩,张敖王赵,贯高为相,卢绾王燕,陈豨在代,令此六七公者皆亡恙,当是时而陛下即天子位,能自安乎?臣有以知陛下之不能也。天下殽乱,高皇帝与诸公并起,非有仄室之势以豫席之也。诸公幸者,乃为中涓,其次廑得舍人,材之不逮至远也。高皇帝以明圣威武即天子位,割膏腴之地以王诸公,多者百余城,少者乃三四十县,恩至渥也,然其后十年之间,反者九起。陛下之与诸公,非亲角材而臣之也,又非身封王之也,自高皇帝不能以是一岁为安,故臣知陛下之不能也。

  然尚有可诿者,曰疏,臣请试言其亲者。假令悼惠王王齐,元王王楚,中子王赵,幽王王淮阳,共王王梁,灵王王燕,厉王王淮南,六七贵人皆亡恙,当是时陛下即位,能为治虖?臣又知陛下之不能也。若此诸王,虽名为臣,实皆有布衣昆弟之心,虑亡不帝制而天子自为者。擅爵人,赦死罪,甚者或戴黄屋,汉法令非行也。虽行不轨如厉王者,令之不肯听,召之安可致乎!幸而来至,法安可得加!动一亲戚,天下圜视而起,陛下之臣虽有悍如冯敬者,适启其口,匕首已陷其匈矣。陛下虽贤,谁与领此?故疏者必危,亲者必乱,已然之效也。其异姓负强而动者,汉已幸胜之矣,又不易其所以然。同姓袭是迹而动,既有征矣,其势尽又复然。殃祸之变,未知所移,明帝处之尚不能以安,后世将如之何!

  屠牛坦一朝解十二牛,而芒刃不顿者,所排击剥割,皆众理解也。至于髋髀之所,非斤则斧。夫仁义恩厚,人主之芒刃也;权势法制,人主之斤斧也。今诸侯王皆众髋髀也,释斤斧之用,而欲婴以芒刃,臣以为不缺则折。胡不用之淮南、济北?势不可也。臣窃迹前事,大抵强者先反。淮阴王楚最强,则最先反;韩信倚胡,则又反;贯高因赵资,则又反;陈豨兵精,则又反;彭越用梁,则又反;黥布用淮南,则又反;卢绾最弱,最后反。长沙乃在二万五千户耳,功少而最完,势疏而最忠,非独性异人也,亦形势然也。曩令樊、郦、绛、灌据数十城而王,今虽以残亡可也;令信、越之伦列为彻侯而居,虽至今存可也。然则天下之大计可知已。

  欲诸王之皆忠附,则莫若令如长沙王;欲臣子之勿菹醢,则莫若令如樊、郦等;欲天下之治安,莫若众建诸侯而少其力。力少则易使以义,国小则亡邪心。令海内之势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莫不制从,诸侯之君不敢有异心,辐凑并进而归命天子,虽在细民,且知其安,故天下咸知陛下之明。割地定制,令齐、赵、楚各为若干国,使悼惠王、幽王、元王之子孙毕以次各受祖之分地,地尽而止,及燕、梁它国皆然。其分地众而子孙少者,建以为国,空而置之,须其子孙生者,举使君之。诸侯之地其削颇入汉者,为徙其侯国及封其子孙也,所以数偿之:一寸之地,一人之众,天子亡所利焉,诚以定治而已,故天下咸知陛下之廉。地制壹定,宗室子孙莫虑不王,下无倍畔之心,上无诛伐之志,故天下咸知陛下之仁。法立而不犯,令行而不逆,贯高、利几之谋不生,柴奇、开章之计不萌,细民乡善,大臣致顺,故天下咸知陛下之义。卧赤子天下之上而安,植遗腹,朝委裘,而天下不乱,当时大治,后世诵圣。壹动而五业附,陛下谁惮而久不为此?

  天下之势,方病大肿。一胫之大几如要,一指之大几如股,平居不可屈信,一二指搐,身虑亡聊。失今不治,必为锢疾,后虽有扁鹊,不能为已。病非徒肿也,又苦跖盭。元王之子,帝之从弟也;今之王者,从弟之子也。惠王,亲兄子也;今之王者,兄子之子也。亲者或亡分地以安天下,疏者或制大权以逼天子,臣故曰非徒病肿也,又苦跖盭。可痛哭者,此病是也。

[评论]

  《治安策》中“礼”“法”:贾谊的《治安策》主要是其针对西汉初年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政治问题、和国防问题等等不合理现实或现状而提出的不一定具有可行性的对策,但毕竟这篇《治安策》在一定时期的一定范围内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而其中对于“礼”、“法”之论更具有当时的典型性。

  《治安策》前面大部分讲的是可痛哭之诸王争长,宗藩争强以致于对天子造成威胁的现状以及可流涕之北方匈奴势强不时烦扰边境以致于天子不得不以臣下之礼事蛮夷,等等。在篇幅剩下三分之一时,方谈到礼与法之事。然而,一开始,贾谊便用了一句话概括了礼与法之别————“夫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直可谓一语见地,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礼”、“法”之别,而且语气中分明有“礼”重于“法”之意,因为谁不想让动乱或犯罪“禁于将然之前”呢?故“禁于已然之后”之法就只成了一种当事情发生后不得已而为之的附庸工具。这似乎也是为什么汉朝之后,特别是汉武帝之后中国的中央政府都一直把儒家奉为正统思想,而法家只沦为一种辅助镇压工具的原因。所谓“外儒内法”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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