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点评之三十六: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公务员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06 23: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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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工问题从表面上看是要解决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消除在就业方面的不合理限制,给予农民工应有的国民待遇等问题,而实质则是我们国家要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工人阶级队伍,构建一个什么样的社会阶层结构,是建设一个城乡一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是维持目前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的问题。农民工问题解决得好与不好,是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前途命运的大问题。因此,解决农民工问题已经到了迫在眉睫的时候了。
  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高度,来认识和解决农民工问题。
  现行的农民工的体制和做法,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在成熟的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可以不要也不应该要这一套农民工体制的做法。农民就是农民,工人就是工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十六大政治报告》)所有现代化的国家,都 有一个大部分、绝大部分农民转变为工人、市民的过程。在当时的国情条件下,农村容不了这么多劳动力,农民要发展,城市也需要用工,但户籍制度等没有改革,不得已,只好当农民工。应该说,农民进城当工人,这是符合历史规律的。但搞这一套,这是计划经济体制后遗症的表现,也是我们改革不及时、不到位的恶果,所以给农民工带来了许多的苦难,给社会给政府造成了这么多的“麻烦”。客观地说,这都是计划经济体制、户籍制度惹的祸,本来可以不是这样的。因此,要解决农民工问题,不能就事论事,就农民工问题解决农民工问题,那是永远也解决不好的,而是应该从根本上改革现在已经形成的农民工这套体制和做法。要釜底抽薪而不能浅尝辄止。当然,现在已经形成了这样的格局,政府和有关部门出面作一些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工作,也是完全必要的,是好事。
  (1)要改革户籍制度
  现行的户籍制度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是为计划经济服务的,把公民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类,实际是两种不同的社会身份,不科学,也不合理,许多问题由此引发出来。它同现在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很不适应,是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要“统筹城乡社会发展”,要解决三农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就一定要改革现行的户籍制度。但户口制度是涉及到人口流动、迁徙等全局性的问题,必须由国家审视度势,做出决策,在全国实行,才能解决这个问题。这件事已不宜再拖了。迟早要解决,早解决比晚解决好。改革了户籍制度,消除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界限,也就消除了实际上存在的农民非农民的身份制,这就给农民工摘掉了农民的帽子,这就为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的问题准备了体制性的条件,数以千万计的农民工,早就在盼望户籍制度的改革了。户籍制不改,他们就永远不能转为正式工人,不能成为城市的居民,永远只能当农民工,融不进城市的社会,圆不了他们的梦!
  (2)要改革现行的人事劳动制度
  原来企事业单位使用民工,要经过行政审批的人事劳动就业制度应该及时改革。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取消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行政审批,取消对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的职业工种限制,不得干涉企业自主合法使用农民工,要逐步实行暂住证一证管理。各行业和工种尤其是特殊行业和工种要求的技术资格、健康条件。对农民工和城镇居民应一视同仁。
  (3)制定规划,采取措施,逐步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
  农民工问题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逐渐形成的,已经有20多年的历史,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的问题,是一项大的系统工程。这不仅涉及到上亿农民工的切身利益,而且也关系到用工单位、用工城市有关部门和城市居民的利益,改革的难度很大。农民工是改革的动力,他们早就盼望改了,但他们势单力薄,无能为力。而有的城市,有的单位和企业,有的同志却认为现行的这一套很好,农民工“物美价廉”,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对他们最有利,并不想改革。所以此项改革,要靠党和政府,从国家的长远和根本利益出发来推行。要制定一套解决这个大问题的总体规划,出台若干政策和措施。可选择若干个城市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在全国实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解冻和消融也需要一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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