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价师资格考试报考指南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5:18 11:01:1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一、考试简介

  一、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是由国家人事部与国家建设部共同组织的全国性的执业资格考试。
  二、北京地区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工作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培训及注册由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责。

  二、报考条件

  (一)按照《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房〔1995〕147号)第八条的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二)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点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三)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05年年底。


  三、考试科目、考试成绩管理

  考试科目: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成绩管理: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考试时间

  2006估价师考试在10月14、15日举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06年10月14日

09 ∶ 00 — 11 ∶ 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14 ∶ 00 — 16 ∶ 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自备计算器)

2006年10月15日

09 ∶ 00 — 11 ∶ 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14 ∶ 00 — 16 ∶ 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自备计算器)

  五、报名办法(北京市)

  (一)报名时间:每年的6月份左右

  (二)首次报考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人员须于2006年6月份(具体时间届时请关注通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下同)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提交《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用A4纸打印《申报表》,按规定贴好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照片两张,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审查并盖章;档案存放在人才服务中心或当地街道的,需先经本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再经人才服务中心或当地街道审核、盖章;本人户口关系不在本市的,而受聘于北京地区工作的,由受聘单位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盖章。报名时,须持《申报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驾驶执照、护照)、学历证书、从事房地产估价相关专业工作证明和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的经历证明(以上均为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还须持通过人事部和有关部委统一组织考试取得的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初级资格证书或助理级资格证书(原件)。

  (三)非首次报名者,可按报考条件,在下列两种方法中任选一种方法报名:
  1、网上报名:2006年6月份(具体时间届时请关注通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按照网上的要求直接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
  2、现场报名:2006年6月份(具体时间届时请关注通知)开始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提交《申报表》,并用A4纸下载打印,按规定贴好本人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照片一张。报名时,持《申报表》身份证明原件、上一次考试的准考证或成绩通知单,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现场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四)凡按照正确方式办理了报名手续的报考人员请于2006年10月份(具体时间届时请关注通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明、准考证(网上缴费人员还须持《申报表》),在准考证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 在考试报名的同时办理考试-大纲的征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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