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06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7.3-8.3报名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5:18 11:21:21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琼人劳保专[2006]60号
关于2006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 所、办),各房地产评估机构: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6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0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与科目
10月14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自备计算器)
10月15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自备计算器)
二、考试方式
  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试卷和答题卡(纸)分开的管理方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做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做答的方式。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以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的管理办法。
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㈠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 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㈡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㈢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㈣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㈤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㈥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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