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务员考前培训之专业科目综合管理-公务员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06 23: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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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前培训之专业科目综合管理
  公共行政管理
  一、公共行政的概述
  1、公共行政的涵义
  公共行政,就是指国家行政组织及其行政人员依据国家法律和运用国家法定的权力,为维护和实现统治阶级的利益,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实现政府预期目标,对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和政府内部事务所进行的一系列的管理活动。
  2、主体:国家行政机关及行政人员
  3、客体: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政府内部事务

  二、行政职能
  1、政府职能的涵义和地位
  政府职能又称为行政职能,是指行政机关在社会管理活动中所具有的基本职责和功能,它明确行政管理的基本内容和基本方向。主要涉及政府管什么、管到什么程度、发挥什么作用的问题。它既包含政府的行政职责,也包含政府的行政功能,是行政职责和行政功能的辩证统一。
  行政职能是国家基本职能的一部分。
  2、政府职能的发展
  前资本主义时期
  自由资本主义时期
  垄断资本主义时期
  当代资本主义时期
  3、政府职能体系
  政治职能。即国家在政治事务中所负有的职责。政治职能是公共行政的一项基本职能,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政治职能包括了军事职能、外交职能、治安职能、民主职能等内容。
  经济职能。即行政组织在经济事务管理与服务中所负有的职责。(1)为弥补“市场失灵”而担负的职能:保证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提供公共物品、保持宏观经济稳定,避免市场的过度波动;(2)为弥补“市场不能”而担负的职能:加强法制建设、管理经济行政事务、公共项目的建设和管理、为企业发展提供服务;(3)为弥补市场体制不健全而担负的职能:培育市场主体、建立和完善市场体系、完善市场规则。
  文化职能。文化职能指行政组织在文化事务管理中负有的职责。
  社会职能。社会职能是行政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方面所负有的职责。具体包括社会福利职能、社会救助职能、社会保障职能、社会优抚职能。
  4、政府职能转变
  ①职能重心的转变:从重政治统治职能、轻社会管理职能,重阶级斗争、轻经济建设,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②职能方式的转变:由运用行政手段为主转向运用经济手段为主;由微观管理、直接管理为主转向宏观管理、间接管理为主;由重视计划、排斥市场转向把计划与市场有机结合起来。
  ③职能关系的转变:理顺中央与地方、上级与下级政府之间的职能关系;理顺政企关系;理顺政府内部各职能部门的关系。
  1988年以前,我国的政府职能转变是在计划经济框架之内的局部调整,如在计划管理体制方面缩小了政府下达的指令性计划范围,扩大了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的范围;在财政体制方面通过“利改税”、“分级包干”等改革措施,增加了地方政府的财权;在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做到了政府与农业经营的分开。显然,这些改革还未从根本上触动计划经济体制。1988年以后尤其是1992年以来,政府职能转变立足于全面突破计划经济的樊篱,中心内容是“政企分开”,即政府职能与工商企业经营职能分开,政府管理从微观转向宏观;由直接指挥企业生产经营转向间接管理;由政府主管部门直接管理所属企业转向间接管理;由对社会的管治为主转向既实施管治又监督服务;由政府办社会转向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198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第一次明确提出政府职能转变的任务,到200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力度逐渐加大,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政府职能框架初步建立起来。

  三、行政组织和行政体制
  1、行政组织的涵义和特征
  行政组织是静态组织结构和动态组织活动过程的统一。就动态讲,行政组织指为完成行政管理任务而进行的组织活动和运行过程。就静态讲,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行政组织,除政府行政组织外,还包括立法、司法、企业、事业等部门及社会团体中具有行政性职能的机构。狭义行政组织,则专指为执行政务,依据宪法和法律组建的国家行政机关体系,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简言之,行政组织是指国家为实现对社会公共事务的有效管理而依法建立的政府组织实体及其活动过程。
  行政组织具有以下特征:政治性、社会性、服务性、执行性、法制性、权威性、系统性、动态性。
  2、行政组织设置的原则:
  职能目标原则
  整体效能原则
  分权管理原则
  依法设置原则
  精简原则
  责权一致原则
  3、行政组织体制
  行政组织体制就是国家根据实际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行政组织所拥有的行政权责归属于不同部门、不同人员的各种行政关系制度化的表现形式。行政组织体制是国家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发挥行政组织整体效能的关键环节。
  行政组织体制具体包括以下类型:首长制和委员会制、层级制和职能制、集权制和分权制制、完整制和分离制。
  根据行政组织中同一层级各部门所受的指挥与控制关系的差异,组织体制可以分为完整制和分离制。
  完整制
  完整制又称一元统属制,是指行政组织中同一层级的各个部门完全受同一行政机关或行政首长领导、指挥和监督的行政组织体制。完整制使下级行政机构或单位能指挥统一,权责明确,各部门便于合作,但权力过分集中在下级或下属,易于导致权力中心的扩张,易于形成地方或单位的本位主义,不利于中央政府及其业务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宏观控制,不利于统—政策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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