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总结: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的一般流程(二)(1)-公务员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06 23:23:3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200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将从明天起接受网上报名。需要提醒考生的是,今年有1/3以上的职位要求考生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而且考生只能报考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所以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格外注意。

10月15日至25日,报名工作将在人事部网站(www.mop.gov.cn)上进行。今天起,该网站将公布97个政府部门近万个职位的具体要求。记者注意到,招考职位中超过1/3都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事部对“基层工作经历”的解释是:“在地市以下(不含副省级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记者 雷嘉)

国家公务员招考、录用第一阶段--报考

一、发布公告

制定和发布招考公告,是报名前的首要工作。用人部门关于考试录用的主要信息,都是通过公告告知社会的。

1.招考公告的内容

公务员录用招考公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招考范围、招考对象和条件;

(2)录用单位、职位与计划(名额)

(3)考试录用的方法和程序;

(4)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时应审查的证件;

(5)笔试的科目、时间和地点;

(6)面试办法;

(7)笔试、面试成绩公布办法;

(8)录用的程序和方法;

(9)其他须向考生说明的事宜。

2. 招考公告的发布

公务员招考公告一般选择知名度高、读者面广、权威性严肃性强的报纸发布,同时要考虑到地域性,例如,国务院各部门如面向全国招考公务员,则应在《人民日报》上发布招考公告:如只限在北京地区招考,则可在《北京日报》或《北京晚报》上发布招考公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如面向全省(全自治区)招考公务员,则应在省级报纸发布招考公告;如只限在省、自治区驻地市内招考,则可在驻地市报纸上发布招考公告。

招考公告具有法规性质,一经发布,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违背其内容行事,如有特殊情况需改变或调整其内容时,须由发布公告的部门于报名前在原公布公告报纸上声名更正。

招考公告在文字上简单、明了。有些问题如考试的一些具体要求,可制定《报名须知》在报名处张贴或印发,作为招考公告的辅助说明。

另外,欲报考者还可通过相关的专业性网站集中查询,主要参考网站如下:

中国人事部网www.mop.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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