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事考试考场规则(公务员考试)-公务员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06 23:26:4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一、 应考人员开考前15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经监考人员查验无误后进入考场。持“过期身份证”或持有效身份证以外证件者不得进入考场。丢失身份证者,必须在考前持贴有与准考证同底照片的公安部门证明,按人事隶属关系到省或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准考手续。对号入座后,将准考证及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查对。

二、 应考人员除携带钢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擦等文具外,不得将手机、寻呼机、各种书记、资料、报刊、纸张、提包、电子记事本、商务通、计算器等与考试无关的任何物品带入座位。否则,视为作弊,试卷按零分处理。考生不得带入座位的物品,放置在考场指定位置,如有遗失,后果自负。

三、 应考人员接到试卷后,先检查页码,确认无误后,必须首先在答题(纸)卡或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涂)单位、姓名、准考证号码、科目代码等信息,然后开始答题。不得在规定以外的地方作任何标志,否则,视为作弊,试卷按零分处理。

四、 应考人员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退场。

五、 开考铃响后才能答题。考试规定需在答题纸上作答的,一律使用蓝、黑色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字迹要清楚、工整;需在答题卡上填涂的,须使用2B铅笔填涂。否则答卷(答题卡)按零分处理,答案未在规定部位书写(填涂)的无效。

六、 应考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试题字迹不清楚或试卷分发错误等需询问时,应先举手示意;不许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严禁抄袭他人答案或互换试卷(答案)。

七、 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场内禁止吸烟;尊重考试工作人员,接受监考人员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不得辱骂威胁、报复考试工作人员。

八、 应考人员开考后不得离开考场,确有特殊情况,须由监考人员报经主考批准。

九、 考试结束铃响,应考人员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和答题(纸)卡翻放,待监考人员收齐试卷宣布离场后,方可离场。不得将试卷、试题本、答题(纸)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 除本考点主考、本考场监考、流动监考及巡视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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