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法基础(习题班)第一章练习题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5:31 11:41:41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第一章 经济法概论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地方性法规的是( )。
A.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

B.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D.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法规的制定机关。行政法规是由作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该题针对“法的形式”知识点进行考核】
2.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成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
A.空气
B.消费资料
C.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
D.嘉奖表彰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生产资料)、行为(提供劳务行为)和非物质财富(荣誉称号),空气不具有经济价值,不能为人类所控制和支配,所以不属于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该题针对“经济法律关系的要素”知识点进行考核】
3.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事实中事件范围的是( )。
A.经营管理行为
B.偷税行为
C.战争
D.发行债券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ABD选项均为行为,只有C选项属于事件范围。
【该题针对“法律事实”知识点进行考核】
4.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不能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这体现仲裁的原则是( )。
A.自愿原则
B.一裁终局
C.两审终审制
D.仲裁组织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仲裁的基本原则。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不能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裁决被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该题针对“仲裁的基本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5.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事实中的相对事件范围的是( )。
A.地震
B.战争
C.签订协议
D.发行公司债券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事件包括绝对事件(自然现象)和相对事件(社会现象),选项B属于相对事件,选项CD属于行为,选项A属于绝对事件。
【该题针对“法律事实”知识点进行考核】
6.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可以仲裁解决。下列各项中,符合我国《仲裁法》规定,可以申请仲裁解决的是(  )。
A.甲与其任职单位的劳动合同争议
B.甲、乙两人的继承遗产纠纷
C.甲企业与银行签订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纠纷
D.甲某与村民委员会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可以仲裁解决。
不适用《仲裁法》的情形包括:
①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②行政争议;③劳动争议;④农业承包合同。
【该题针对“仲裁的基本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7.2006年6月20日,张某到某商店买衣服,该商店故意隐瞒实情,将一件有隐蔽质量问题的衣服卖给了张某,张某仔细检查后但未发现此瑕疵。7月1日,张某穿着该衣服上班,单位同事发现该衣服存在质量问题。于是张某8月1日向人民法院起诉了该商店。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下述观点不正确的是( )。
A.该商店的行为属于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行为
B.诉讼时效期间自2006年7月1日开始计算
C.如果超过了2026年7月1日,那么张某的权利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保护
D.张某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规定。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适用于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在本题中,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7月1日开始计算,根据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张某的权利侵害之日为2006年6月20日,因此保护时效为2006年6月20日—2026年6月20日
【该题针对“诉讼的时效和中止、中断”知识点进行考核】
8.2006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房屋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A.自2006年5月5日至2008年5月5日
B.自2006年5月5日至2007年5月25日
C.自2006年5月5日至2007年5月5日
D.自2006年5月5日至2026年5月5日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有关规定。拒付租金的,适用于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2006年5月5日-2007年5月5日)
【该题针对“诉讼的时效和中止、中断”知识点进行考核】
9.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依法撤销情况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 )内,向( )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A.6个月 仲裁委员会
B.6个月 被申请人
C.3个月 仲裁委员会
D.3个月 仲裁协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依法撤销情况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依法撤销情况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该题针对“仲裁的基本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10.甲、乙两公司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在该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后,甲公司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诉讼。乙公司在法院首次开庭前向法院提交了仲裁协议。此时,法院应该( )。
A.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B.继续审理
C.征求甲公司意见后决定是否继续审理
D.与仲裁委员会协商案件管辖权后决定是否继续审理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起诉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该题针对“仲裁的基本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11.2006年10月1日,某行政机关对A公司做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并于当日以信函方式寄出,A公司于10月5日收到该信函。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A公司如对行政机关的决定不服,可以在一定期间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该期间为( )。
A.10月1日至10月30日
B.10月5日至12月4日
C.10月5日至11月4日
D.10月1日至11月30日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该题针对“行政复议的基本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12.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是( )。
A.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不服的
B.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决定不服的
C.对财政机关作出的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服的
D.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给予其员工开除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的范围。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但税务机关作出的给予其员工开除的行政处分决定是内部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
【该题针对“行政复议的基本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1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是( )。
A.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
B.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C.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D.票据出票地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诉讼的地域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1)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该题针对“诉讼的基本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14.甲、乙的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为2005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2006年11月9日,甲明确告乙,其因经济困难不能支付到期租金。乙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A.自2006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
B.自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
C.自2006年11月9日至2008年11月9日
D.自2006年11月9日至2007年11月9日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特别的诉讼时效的问题。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
【该题针对“诉讼的时效和中止、中断”知识点进行考核】
1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不适用于特别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有( )。
A.借款利息未支付
B.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而未声明的
C.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D.寄存财物被丢失的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诉讼时效的问题。诉讼时效期间分为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和特殊诉讼时效期间。A属于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而特殊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适用于特殊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包括:(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质量不合格产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本题BCD都适用于特别诉讼时效期间。
【该题针对“诉讼的时效和中止、中断”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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