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业专科的专业范围如何认定?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6:20 11:28:2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根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司发通[2007]38号),属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地方,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其中的法律专业的范围,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目录》等文件办理,包括:法律、法学、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学、商法、刑事司法、律师、监所管理、民商法、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司法警务、法律事务、书记官、刑事执行、民事执行、行政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鉴定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司法信息安全、海关国际法律条约与公约、检察事务、经济法律事务、监狱管理、劳教管理、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会计、涉毒人员矫治等专业。

src="/sf/JS/wxgg.js">

相关文章


关于司法考试报名地点的认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届生如何报名?
法律专业专科的专业范围如何认定?
对于学历文凭、高等院校举办学历资格范围是如何认定的?
户口在迁移中如何报名?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