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京公务员考试看申论命题的新特点新趋势-公务员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6:20 11:37:1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一、基本题型发生变化

  本次北京市申论试卷为四道题:第一题,概括给定资料的主要内容;第二题,对划线部分提出的问题给出解决的措施;第三题,以前对街头商贩的错误作法和错误作法的原因;第四题,以《北京市摊贩管理的思考》为题,写一篇文章。

  这四道题与传统的申论试题相比,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即增加了第三题关于“原因”的新题型。

  其实,这种新题型在近两年的申论试题中已经出现。如:北京市社会在职人员公务员考试2006年申论试卷第二题:“根据给定资料相关信息,试对给定资料中划线部分所列现象的原因进行分析。”山东省2006年公务员考试申论试卷第三题:“‘是非在心口难开’反映出社会转型期一种精神的缺失,请你就此及其因由进行评述。”上述两题均是要求对某种“现象”的原因进行分析,具有明显的“个性化”色彩。再如:山西省2006年公务员考试申论试卷第二题:“用不超过400字的篇幅,概括出经济适用房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

  由此可见,单独出题考查给定资料中某个具体问题的原因,已经成为一种新的基本题型。

  二、考查对新理论、大政方针及重要法律法规的理解与运用能力

  本次2007年北京市公务员(社会在职)申论试卷通过“北京市街头商贩的管理”问题,深层次的考查考生对《物权法》、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其实,通过实际问题考查“国策”的新特点在近来已经显现。近二、三年来,国家、北京市及某些省的公务员申论考试内容,已不再单纯考查考生解决某些现实问题的能力,而是同时考查考生对重要理论和大政方针的理解与运用能力。如:国家2005年公务员申论考试,通过农村农民问题,考查考生对“三农”政策的理解和运用;国家2006年公务员申论考试,通过“公共安全”问题,考查考生对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的理解和运用;国家2007年公务员申论考试通过“非法侵占农民土地”问题考查考生对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和谐社会的理解和运用。再如:北京市2006年的两次公务员考试(“应届生”和“社招”)分别通过“招商引资”和“文化遗产保护”问题,考查考生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和运用;山东、广东、贵州2006年公务员考试,分别通过“证人不愿作证”、“手机垃圾短信”、“无偿献血”,考查考生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理解和运用。

  我们在复习中,要特别注意加深对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理解。对于“科学发展观”,应重点理解“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对于“和谐社会”,应重点理解“城乡和谐”、“区域和谐”和“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对于“社会主义辱观”,应重点理解“人与己”、“义与利”的关系。

  三、考查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

  本次北京市申论考试,通过命题的“个性化”,考查考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为实现对考生实际能力的考查,在近年的申论考试中,愈来愈体现出“个性化”色彩。

  (一)给定资料中提出的现实问题更具“个性化”

  本次北京市申论试题考查的现实问题,不是一个笼统、宽泛的大问题,而是一个相当具体、相当实际的现实问题,即“北京市街头商贩”问题,这与传统的申论试题中的现实问题有明显区别。

  国家、北京市以及各省的申论试卷,前些年涉及的现实问题,大多是比较宽泛、比较笼统的现实问题,如国家考试中的生产安全、农村农民问题等。近一、二年来,申论试卷直接涉及的问题有变窄的趋势,即从一个比较具体的现象或问题入手,来进行考查。如:国家2006年申论试卷提出的问题是“突发性公共事件”;2007年提出的问题是“保护土地资源”。再如:北京2006年申论试卷(“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提出的问题分别是“招商引资”和“文化遗产保护”;北京2007年“应届毕业生”公务员申论试卷提出的问题是“听证会”;山西、山东、广东、广西、贵州等省2006年申论试卷提出的问题分别是“经济适用房”、“证人不愿作证”、“车辆超载”、“虚假广告”、“无偿鲜血”等。

  (二)对“原因”的考查更具“个性化”

  本次北京市申论试卷,单独出题考查“以前对街头商贩错误作法的原因”,这种对原因的考查,具有鲜明的“个性化”特点。

  前些年申论试卷在考查“原因”时,往往考查某个现实问题总的原因。近两年来,有的地方的试卷,则注意考查给定资料中某个“个性化”问题产生的原因。如:北京市社会在职人员公务员考试2006年申论试卷第二题:“根据给定资料相关信息,试对给定资料中划线部分所列现象的原因进行分析。”山东省2006年公务员考试申论试卷第三题:“‘是非在心口难开’反映出社会转型期一种精神的缺失,请你就此及其因由进行评述。”上述两题均是要求对某种“现象”的原因进行分析,具有明显的“个性化”色彩。

  再如:山西省2006年公务员考试申论试卷第二题:“用不超过400字的篇幅,概括出经济适用房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我们通过对给定资料的分析研究,发现经济适用房存在三方面的问题,并且各有其原因。

  存在的第一个问题是:供应与需求脱节。其原因是:各地政府规划中的经济适用房的供应量,没有明确地测算出需求量;之所以没有明确测算需求量,是因为购买者收入界定标准不科学,经济适用房的保证面过于宽泛。

  存在的第二个问题是:户型超标和开发商暴利问题。户型超标的历史原因是:房改之初,建设经济适用房承担着一定的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任务,因而建设标准限制不严。开发商暴利问题的原因是:政府管理部门监管不严。

  存在的第三个问题是:销售环节上的漏洞。漏洞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开发商的“瞒”,即留下一定数量的房号自己操纵;另一个是购买者的“骗”,即不符合条件的骗购经济适用房。开发商的“瞒”,一个重要原因是:当初经济适用房放量供应,项目过多,由政府销售存在一定困难。购房者的“骗”,重要原因是:随着人们收入多元化的发展,居民收入透明度不够。

  从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该题对“原因”的考查,实际是考查存在的问题各自的具体原因,其“个性化”色彩十分鲜明。

  (三)对“对策”的考查更具“个性化”

  本次北京市申论试卷要求对资料中划线部分提出的“城市居民小区摊贩经营问题和居民卫生环境问题带来的矛盾提出对策”,这一试题具有明显的“个性化”特点。

  在前些年的申论考试中,一般要求就材料中提出的问题,从总体上提出解决的措施、对策,但在近一、二年,有的申论考试则要求就资料中涉及的某个“个性化”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案,对“对策”的考查更加具体、更加深入。

  例如,北京市2006年应届生公务员申论试卷第二题:“材料中的‘普宝事件’是招商引资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假如你是上级政府有关工作人员,请提出你对协调各方,处理该事件的具体意见。”很明显,该题要求提出处理具体事件的方案。

  再如,国家2007年公务员考试申论试卷第四题的第一小题:“给定资料2”提到“把土地转让市场区分为两大类进行交易”,请进一步说明这两大类市场怎样区分,并谈谈在这两大类市场中怎样解决“农民没有权力为自己的土地定价”的问题。不超过200字。第二小题:假如中央有关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地方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请列出此项检查所查的主要内容。上述两题中的“怎样解决农民没有权力为自己的土地定价”和“补偿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所查的主要内容”,都是在“对策”考查方面极具“个性化”的问题。

  由上述可见,近年申论考试中提出的现实问题、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解决问题的“对策”都具有明显的“个性化”色彩。这种命题方式,便于考查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为应对这一命题的新特点、新趋势,我们在备考中要关注和研究“个性化”较强的现实问题,认真思索和演练,以提高我们的实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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