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7月13日至8月10日网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7:18 13:17:4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穗人考中心函[2007]98号

关于做好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事局考试管理机构,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关于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报考工作的紧急通知》(粤人考中心函〔2007〕177号)精神,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7年9月15日、16日举行。现将我市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州市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均须登陆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或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并经过“网上预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特别提示

  今年考生报名时将分二条不同通道报名:

  1、报考“一级建造师”(即未获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通道;

  2、报考“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即已获得17个专业中某一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基础上,需要增获一个专业类别一级建造师资格的考试合格证明书者)通道。

  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分清选项,谨慎操作。建议考生参加100Test的网上辅导课程,有助于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二)网上预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07年7月13日上午9时起至8月10日下午17时截止。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网上报名。凡参加网上报名人员,均须经过网上填表(简体字)和照片上传等 “网上报名”步骤(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大小小于50K,所传照片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

  (三)报名确认时间、地址

  1.报名确认时间:2007年8月2日至8月10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周六、日除外)。

  2.报名确认地址: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83543605-217)。

  (四)考生按单位属地原则报考。报考条件见附件1,网上报名步骤的具体操作程序、方法和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2.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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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考试方式

  (一)专业设置及考试方式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滚动周期为2年),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的全部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对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调整。

  1、合并的专业类别

  (1)将原“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合并为“建筑工程”;

  (2)将原“矿山”、“冶炼(土木部分内容)”合并为“矿业工程”;

  (3)将原“电力”、“石油化工”、“机电安装”、“冶炼(机电部分内容)”合并为“机电工程”。

  2、保留的专业类别

  此次调整中未变动的专业类别有7个: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

  3、调整后的专业类别

  调整后,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4、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衔接问题

  为保证一级建造师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各专业类别调整的平稳过渡,在2007年度考试报名时应按照如下要求进行:

  (1)对曾报考过一级建造师考试的人员,2007年度考试仍为其保留了原房屋建筑、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机电安装、装饰装修7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卷,考试内容仍遵循原考试-大纲,上述专业只允许曾报考过的考试人员报考,报考时须按已有档案号报名,其报考级别和专业不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其他专业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的考试内容一律遵循新大纲。

  (2)在2007年度首次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时应按调整后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选择相应专业类别。

  (3)自2008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

  (三)关于报考“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问题

  1、已获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者,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2、从2007年度考试开始,将其单独列为一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名称为“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者条件。

  (四)关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作答及注意事项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不得使用其它色笔作答)该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注意:①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②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③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有效范围(框架)内作答。

  四、其他

  (一)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从网上下载及用A4纸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打印的准考证,即“两证”赴考,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二)按粤价〔2004〕307号文规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科130元,其它每科60元。

  附件:1. 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 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3.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4. 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5. 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

  6. 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

  7. 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

  附件1

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4科”):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于2003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考《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2 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2 个科目的考试(报考级别为“考2科”):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0 年。

  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9月14日。

  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外籍人士和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条件要求的,可报名参加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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