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硕士5年内“培养”千名MPA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9:06 12:16:2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我省出台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不参加培训者不能上岗也不得提拔

  本报讯(记者梁峡林实习生邵江梅孟祥林)“今后我省将把公务员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不参加培训者不能上岗,也不得提拔。”这是省上有关部门近日制定的《甘肃省“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中明确规定的。此外,《规划》还明确提出今后要在全省大规模开展培训公务员活动,从而大幅度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特别要加大偏远地区、基层、低职务层次公务员的培训力度。

  -《规划》解读

  县处级要参加3个月以上脱产培训

  根据培训规划,计划在5年内对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轮训一遍,其中,县处级以上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普遍参加累计3个月以上的脱产培训,科级以下公务员参加脱产培训每年不少于12天。同时,培训又细分为以下四类:初任培训,以公务员“应知、应会”为主要内容,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任职培训,根据不同职务层次确定培训目标和内容,着力提高晋升职务公务员胜任工作的能力;专门业务培训,加大与业务工作相关的新思想、新理论、新知识和新技能培训;在职培训,围绕提高政府行政效能,重点抓好公共管理核心课程、法律法规、普通话等培训。

  5年内公务员中MPA人数达千人

  结合实施西部开发战略的需要,继续协调搞好东西部对口培训,5年内实现对口培训3000人,其中省人事厅协调组织对口培训300人。着眼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继续抓好学历学位等教育培训,鼓励公务员特别是年轻公务员,积极参加有关学历学位教育,稳步推进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改善公务员队伍的学历学位结构,5年内使我省公务员队伍中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在读人数达到1000人。

  培训考核是任职晋升重要依据

  为保障公务员培训工作的开展,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培训考试、考核制度,把公务员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建立健全培训约束激励机制,做到不培训不上岗、不培训不提拔。同时,建立健全培训班制度,严格审批制度,严禁举办以盈利为目的的培训班,坚决制止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行为,维护公务员培训的严肃性和纪律性,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违法违纪行为,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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