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6年上半年香港(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及相关事宜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07 15:26:3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36号(关于公布《2006年上半年香港(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及相关事宜)

【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 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  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36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06-6-28 【生效日期】 2006-7-1
【效  力】 [有效]
【效力说明】

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06年上半年香港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和《2006年上半年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以下简称《标准表》,见附件1、2)现予以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执行。其中,除“汽车天窗的玻璃总成、汽车天窗的线路板”为具体列名,并按此列名执行外,《标准表》中所列其他商品使用了简化的货物名称,其范围与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相应税号的货品一致。

二、经内地与香港、澳门有关部门磋商并同意,修改海关总署2005年第70号公告所公布的《享受货物贸易优惠措施的香港货物原产地标准表》和《享受货物贸易优惠措施的澳门货物原产地标准表》中的“即食或快熟面条”(税号19023030)的原产地标准。修改后的原产地标准为“(1)从谷类或面粉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混和、烹煮及塑形。如制造工序中涉及烘焙,则烘焙亦须在香港进行;或(2)从干面条、肉类及蔬菜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烹煮、调味、混合及冷冻”。

该标准自2006年7月1日起执行。

三、根据海关总署2005年第54号公告规定的有关确认“香港自有品牌”手表清单的程序,第二批香港自有品牌手表清单(见附件3)已经确认,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相关文章


接受概念及相关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3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37号
询盘概念及相关解释
关于公布《2006年上半年香港(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及相关事宜
约量:AboutorCircaorApproximate
佣金和折扣及公式
关于调整汽车等商品关税税率及实施有关协定税率、特惠税率
【通告】关于台湾居民委托办理确认报名手续的通告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