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关与海关监管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07 15:23:11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第二章 报关与海关监管
第一节 海关概述
 一、海关的产生和发展
二、我国海关的性质和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
(一) 海关的性质
1. 海关是国家行政机关 ---海关是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
2. 海关是国家行政监督管理机关
关境—指适用于同一海关法或同一关税制度的领域. 目前我国的单独关境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关境可以大于国境。
3. 海关的监督管理活动是国家行政执法活动 。
(二) 海关的任务
1. 海关监管
2. 海关征税—关税的征收主体是国家
3. 查缉走私
4. 编制海关统计
三 海关的权力
(一)、 海关权力的特点
(1) 特定性----只适用在进出关境监督管理领域
(2) 独立性----海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向海关总署负责
(3) 效力先行性----海关的行政行为一旦做出,就应推断其合法,在没有被国家有权机关宣布为违法和无效之前,即使管理相对人认为海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也应该遵守和服从.
(4) 优益性----行政优先权和行政受益权
(二)、 海关权力的内容
(1) 行政许可权
(2) 税费征收权
(3) 行政监督检查权
①检查权
②查验权
③查验复制权
④询问权
⑤查询权----经直属海关关长批准或授权的隶属关长的批准查询涉嫌单位,人员金融,邮政企业的存款,汇款。
⑥稽查权
(4) 行政强制权
①扣留权----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和走私犯罪嫌疑人,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的批准可发扣留.对走私犯罪嫌疑人,扣留时间一不得超过24小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48小时。
②滞报,滞纳金征收权
③提取货样,施加封志权
④提取货物变卖,先行变卖权----对进境超过3 个月未申报的,物权人声明放弃的,扣留货物不宜长期存放的
⑤强制抵缴和变价抵缴关税权
⑥税收保全
⑦抵缴,变价换缴罚款权
⑧连续追缉权
⑨其他特殊行政强制--A处罚担保 B税收担保 C其他海参关事务
(5) 行政处罚权
(6) 佩带和使用武器权
(7) 其他行政权利
3. 海关行使权利的基本原则
(1) 合法原则
(2) 适当原则
(3) 依法独立行使原则
(4) 依法受到保护原则
4.海关权力的监督
四,海关的管理体制与机构
海关的领导体制---垂直领导,向海关总署负责。
海关的设关原则---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海关。
(三)海关的组织机构---海关部署.直属海关.隶属海关(海关职能的执行单位)。
五 报关与海关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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