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10号(关于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查缉证》)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07 15:30:3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 其他
【文  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10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06-2-21 【生效日期】 2006-2-21
【效  力】 [有效]
【效力说明】

全国海关行政执法职能调整后,海关缉私部门承担了行政案件调查职能。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明确从事行政案件调查工作的海关工作人员的执法身份,保护执法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查缉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查缉证》的尺寸规格为信用卡国际标准尺寸,卡基采用了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相同的PETG材料,以蓝绿彩虹过渡色为基色,内嵌海关总署大楼底纹图案,证件底纹采用了不规则网状条纹。证件的正面中间位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徽标志;标志下方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查缉证”的字样,在正常光线下为黑色,紫外光下为红色;字样下方印有“持证海关人员有权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的查缉权力,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阻挠。”的说明性文字。证件的背面右上方印有证件流水号码,由“HG”字母和5位阿拉伯数字构成;背面左侧印有持证人员着制服的小二寸彩色免冠相片,右侧印有持证人员姓名、性别、单位、职务、编号及发证日期等人员信息,背景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英文防伪缩微文字构成的海关关徽图案;正下方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Custom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中英文对照字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查缉证》由海关总署统一制发,是海关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调查职权的执法证件。持证海关人员执行公务时有权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所规定的权力,有关当事人应依法接受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查缉证》于2006年2月28日起启用。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查缉证》式样

 

二○○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相关文章


海关常用词汇注解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11号(关于公布海关审定公式定价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有关规定)
报关员资格考试指导:优惠税率概念
报关员资格考试指导:多种汇率概念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10号(关于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查缉证》)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9号(关于对原产于美国、泰国、韩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未漂白牛皮箱纸板不再征收反倾销税)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8号(关于对原产于日本、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呋喃酚征收反倾销税)
报关员资格考试指导:从量税概念
报关员资格考试指导:出口税概念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