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公告第28号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07 16:01:1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
公 告

第28号

为贯彻和落实海关总署党组提出的科学的治关理念,倾力服务江苏“两个率先”,进一步顺畅南京海关与广大进出口企业及社会各界的联系沟通,监督关区各海关单位依法履行法定职权,南京海关研究决定,设立关长专线,作为南京海关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社会的重要窗口,专门负责南京海关信访和南京关区业务咨询投诉的牵头协调与扎口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南京海关关长专线联系方式
专线电话:025-84422110;
专线传真:025-84422847;
专线网址:http://nanjing.customs.gov.cn;
办公地点:南京市龙蟠中路360号海关办公大楼408房间;
邮政编码:210001。
二、南京海关关长专线电话功能说明
拨通025-84422110,在自动语音提示后:
(一)按“1”号键转接“业务咨询投诉”,负责登记、受理、处理、回复咨询投诉人提出的涉及海关法规、监管通关、审单、关税、加贸、统计、稽查、缉私、企管和其它海关对外公开办理的各项海关通关业务;负责登记、受理、处理、回复向南京海关提出的信访。
(二)按“2号”键转接“电子口岸”,负责受理管辖范围内使用中国电子口岸系统应用项目的各个企业、部门、银行等客户在电子口岸应用、预录入申报、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咨询。
(三)按“3”号键转接“技术服务”,负责督促、协调、处理、解决海关信息系统运行中涉及到的有关技术问题。
(四)按“4”号键转接“走私举报”,负责收集走私违规信息,接受走私违法线索举报。
(五)按“5”号键转接“廉政举报”,负责受理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检举、控告和批评建议;受理对关区海关单位、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党纪部门和行政部门处理的申诉。
(六)按“0”号键转接“人工服务”,重点负责受理业务咨询和处理投诉事项,协助处理技术服务、走私举报、廉政举报等来电的转接、移交等工作。
三、南京海关关长专线电话工作时间
(一)业务咨询投诉、技术服务、廉政举报以及人工服务的工作时间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7:30;双休日、国家法定假日以及每天17:30-22:00,电话将自动转接至南京海关总值班室,值班人员负责登记,不予以即时处理。
(二)电子口岸、走私举报实行全天候24小时服务。
特此公告。




二○○六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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