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海关:关于现场确认报名有关事项的补充通告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07 15:59:11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根据海关总署2006年29号、33号公告以及其他有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的规定,现将福州考区关于2006年报关员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报名的有关事项补充通告如下:
一、关于身份证
l 如果考生身份证遗失,应尽快补办。
l 如时间来不及,应向公安机关申请开具临时身份证(载有照片),届时凭临时身份证办理确认报名手续。
l 不允许凭户口薄等其他证件代替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除外)
l 不论何种原因导致身份证件信息与本人实际信息有异的,均应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二、关于《报名表》
考生应严格按照《填写须知》进行填写。
如果考生在注册时不慎将“身份证件种类”或“身份证件号码”填错,可以在现场确认报名点向海关申请修改。如《报名表》的其他栏目填写错误,考生应自行登陆后修改并保存,然后打印正确的《报名表》和准考证主证。
三、关于准考证主证
考生准考证主证和《报名表》的标准规格是从网页上直接打印,纵向,字体为中等。打印用纸为A4规格。
准考证主证应加贴好符合要求的照片。
现场确认审核通过后即当场签发准考证主证。考生应在《报名表》下方空白处签注“已领取准考证主证,报名编号为XXXXXXXX”并签署姓名、日期。
考生领取准考证主证后应妥善保管。
四、关于准考证副证
考生通过确认报名后,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要等到考场编排完毕、考点确定以后,一般要到9月中旬以后),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副证。
五、关于学历证书
(一)2006年应届毕业生
在确认报名时,如已经完成学业但由于学制原因尚未取得学历证书,可以凭所在学(院)校出具的毕业证明书或者其他类似证明(须列明学制)原件和本人学生证复印件,办理确认报名手续,考生应当同时签署凭学历证书申领报关员资格证书、否则后果自负的承诺。
按照本项规定参加考试的考生,考试成绩合格后仍须凭学历证书申请报关员资格;在规定的申请期限内未能交验学历证书的,海关不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