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术语选择案例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07 18:52:2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案情介绍:

  我国某内陆出口公司于2000年2月向日本出口30吨甘草膏,每吨40箱共1200箱,每吨售价1800美元,FOB新港,共54000美元,即期信用证,装运期为2月25日之前,货物必须装集装箱。该出口公司在天津设有办事处,于是在2月上旬便将货物运到天津,由天津办事处负责订箱装船,不料货物在天津存仓后的第二天,仓库午夜着火,抢救不及,1200箱甘草膏全部被焚。办事处立即通知内地公司总部并要求尽快补发30吨。否则无法按期装船。结果该出口公司因货源不济,只好要求日商将信用证的效期和装运期各延长15天。

  分析:

  我国一些进出口企业长期以来不管采用何种运输方式,对外洽谈业务或报盘仍习惯用FOB、CFR和CIF三种贸易术语。但在滚装、滚卸、集装箱运输的情况下,船舷无实际意义时应尽量改用FCA、CPT及CIP三种贸易术语。该出口公司所在地正处在铁路交通的干线上,外运公司和中远公司在该市都有集装箱中转站,既可接受拼箱托运也可接受整箱托运。假如当初采用FCA(该市名称)对外成交,出口公司在当地将1200箱交中转站或自装自集后将整箱(集装箱)交中转站,不仅风险转移给买方,而且当地承运人(即中转站)签发的货运单据即可在当地银行办理议付结汇。该公司自担风险将货物运往天津,再集装箱出口,不仅加大了自身风险,而且推迟结汇。

相关文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开证行有权从信用证款项中扣款
信用证欺诈的例外豁免
贸易术语选择案例
标准跟单信用证格式案例分析
银行间偿付指示是否构成信用证付款条件
一起议付行据理追索本息案的经验与启示
贸易诈骗引起的信用证纠纷案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