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决定加入《专利合作条约》的批复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2 17:06:2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国函〔1993〕113号)

中国专利局、外交部:
  国务院决定:我国加入《专利合作条约》,具体手续由外交部办理。我国加入该条约后,关于《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的修订问题,由中国专利局会商外交部决定,报国务院备案,可以不另行报批;中国专利局可以制定实施该条约的具体规定。
                               国务院
                           一九九三年八月二日



相关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0年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定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国务院关于决定加入《专利合作条约》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92年修正)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
专利代理条例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