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批转《当前试办经济特区工作中若干问题的纪要》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2 17: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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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2年12月3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原则同意《当前试办经济特区工作中若干问题的纪要》,现转发给你们,请研究执行。
  试办经济特区,是我国在新的历史时期贯彻执行对外开放政策的一项重要措施。广东、福建两省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都要加强对特区工作的指导,不断总结经验,加强协作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及时解决前进中出现的新问题,力求使特区办好。中央书记处和国务院分工由谷牧同志具体负责。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也都要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本部门与特区有关的工作。

           当前试办经济特区工作中若干问题的纪要
             (1982年11月15日)

  一九七九年七月,中央决定试办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经济特区。随后,国务院先后批准了它们的位置和区域。一九八0年八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公布中外。今年以来,这四个特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批转<广东、福建两省座谈会纪要>的通知》(中发<1982>17号文件)精神,按照陈云同志关于“特区第一位的任务是认真总结经验”的批示,总结经验,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工作又有新的进展。
  我国试办经济特区,是根据对外开放的要求,参考国外经验提出来的。它是我国人民民主政权管辖下的一个行政区域,在政治、思想、文化上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在经济上坚持以社会主义经济为领导,允许多种经济成分存在,在对外经济活动中采取更加开放的方针,吸引外资,引进技术,发展生产,扩大出口,改善人民生活,稳定边境地区秩序。我们的特区,是利用国外资源和国际市场的一条特殊渠道,为实现党的十二大提出的现代化建设宏伟战略目标服务。办好经济特区,对收回香港、促进台湾回归,实现社国统一大业,也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的四个经济特区,条件是很好的:对外交通方便,深圳、珠海毗邻港澳、汕头、厦门历史上就是我国的外贸口岸;由于地缘和历史的原因,这些地方与港澳同胞、台胞、海外侨胞有着广泛的联系;在土地、劳动力资源方面对外商投资有吸引力;有强大的社会主义经济作为后盾。按照规划目标,深圳、珠海特区要逐步办成兼营工、商、农、牧、住宅、旅游业的综合性特区;厦门、汕头特区则以加工出口为主,同时发展旅游业等。三年来,在中央方针的指导下,在各部门、各地区的支术下,四个特区都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一、三年来做的主要工作
  (1)在吸收外资上初步打开了局面。
  到今年八月底,深圳特区(含蛇口)引进外资项目共七百二十八项:其中工业五百六十四项,农牧业六十四项,已投入使用的外资二点四亿多美元。珠海特区对外签订工业、交通、旅游、住宅项目十三个,已投入使用的外资一千六百五十万美元。到特区投资的外商和港澳商人,前一段主要是中小厂商,现在已有些较大的企业家。
  (2)以首先搞好基础设施为重点展开基本建设。
  到今年八月底,深圳特区已完成基本建设投资七点三亿元。蛇口工业区(占地一平方公里)的基础设施只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就全部建成,兴办的二十三家工厂有九家已经投产,国际微波通讯和通航香港等地的港口已投入使用。深圳的罗湖和上步小区,今年年底可以完成“五通一平”。两个小区内的三十多座高层商品楼宇、五幢工业大厦,正在抓紧施工。深圳特区与非特区的隔离线,已开始全面施工,明年年底即可基本建成。
  珠海特区已完成本基建设投资五千八百多万元,建设了码头,开辟了通往香港的航线。汕头特区联接市区的公路和输电、供水工程已经完成。厦门特区正在抓特区内的土地平整和道路、水电管线建设。福建省还集中资金,修建厦门机场和东渡港,这对于厦门特区的建设和全省经济的发展,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这几年深圳已完成的基建投资中,利用外资占37.1%,特区积累占34.2%。珠海完成的基建投资中,利用外资占50.4%,特区积累占42.7%。国家、省、内地有关部门的投资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贷款,只占少部分。
  (3)引进了一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
  深圳引进了一万一千多台(套)设备,有些是比较先进的。如:西德的七彩印刷设备,美国的微波通讯,日本的照像制版技术。丹麦的“老人牌”船用油漆配方和工艺设备,荷兰的良种奶牛和鲜奶无菌加工设备,等等。这些技术、装备对深圳的生产和出口已经发挥作用。家乐家具厂引进英国技术,制做弹簧床垫,在香港的销量已占同类产品销量的30%。光明农场生产的无菌小包装“维他奶”,占领了香港鲜奶市场的60%。有的技术正向内地转移。
  (4)较快地发展了工农业生产。
  深圳市(包括宝安县)由于试办特区,工业比重迅速增长,经济面貌变化很在。一九八一年工农业总产值达到三亿七千万元,比一九七八年增长一倍多,其中工业产值增长三倍;财政收入比一九七八年增长四倍多,地方外汇收入也增长一倍多。珠海市工农业总产值一九八一年比一九七八年增长88%,财政收入增长近五倍。
  (5)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
  今年两省座谈会后,特区的干部进一步提高了反对资本主义腐蚀的自觉性,努力加强思想和文化建设。深圳市委规定了特区工作人员十条守则;建立电视转播台,广泛开展健康的职工业余文体活动;举办了外经、财会、旅游管理、外语训练班,加强干部培训。还在干部和群众中深入开展了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和“五讲四美”活动,清理查封了反动淫秽的书画和录音、录像制品。社会风气日趋好转。
  今年以来,打击经济领域内犯罪活动的斗争也取得了进展。深圳立案一百宗,有四十四人有“五一”前投案交代,三十二宗大案,已结案处理十宗。反对资本主义思想腐蚀,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是长期的斗争,对经济特区来说更是一个尖锐的问题,时刻不能松懈,必须切实抓紧,深入开展。
  (6)改善了人民生活,稳定了边境地区的秩序。
  深圳市办特区以来,已安置劳动就业二万多人。城镇职工的收入,一九八一年比一九七八年增长百分之九十左右;农村社员集体分配收入人均二百三十九元(特区内人均四百三十六元),比一九七八年增长一倍。过去长时期大批偷渡外流的现象已经改变,重新回一定居的三百四十多人,过去因人员外流、人心浮动,撂荒的两万多亩耕地已复耕一万余亩。特区人民衷心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衷心拥护中央试办经济特区的决策。
 二、试办过程中出现的缺点和问题
  社会主义国家办经济特区是个新课题。我们的知识和经验都很缺乏,人才也很少,加上调查研究工作薄弱,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缺点和问题,主要有:
  (1)与外商和港澳商人签订的经济合同,有的存在不同程度的缺点和问题,有的不够完善。据深圳统计,效果好的合同占65%;合同是好的、执行上有问题的占25%;合同本身存在缺点和问题的占10%。这些有问题的合同,有的是对国外行情缺乏了解,仓促签约上马,后来产品不能外销;有一些是原材料的进口和产品外销的价格及其渠道,


掌握在外商和港澳商人手中;有一些是对外商和港澳商人资信缺乏调查,合同中未规定保证条款,造成我方经济损失后难以追究。有些来料加工、来料种养项目也上得多了一些。这些方面都需要认真总结经验。
  (2)在基本建设上,深圳特区摊子铺得大了一些。今年原计划安排基建投资七亿元,材料、资金、运输都出现紧张面面,后来调整为五亿元,预计可以完成。今后应当继续坚持集中力量,开发一片,建成一片,投产获益一片,不能急于求成。
  (3)深圳、珠海、汕头、厦门都曾到内地抬价收购工矿、农副产品出口,进口某些高档消费品低价转销内地,还发生了一些走私贩私、偷税漏税问题,影响很环。《中共中央批转<广东、福建两省座谈会纪要>的通知》(中发<1982>17号文件)下达后,他们认真作了检查清理,违反政策的事已经基本刹住,打击经济犯罪的斗争正在深入开展。
  (4)货币流通比较乱。深圳特区处于两个市场和两种价格体系的交接点上,港币通过各种渠道流入。目前深圳居民手中的港币估计在一亿元以上,暗中与人民币、外汇券同时流通,同一种商品多种价格并存。今年以来深圳采取了一些行政措施,情况有所好转。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人主张在深圳发行一种能自由兑换的特区货币,来制止港币在特区流通。这是个大题目,有关部门要抓紧调查研究,提出方案。
 三、当前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最近,陈云同志批示:“特区要办,必须不断总结经验,力求使特区办好。”胡耀邦同志在视察福建时,也看了厦门特区。这对两省和特区的同志鼓舞很大。大家决心振奋精神,加倍努力,把特区的事情办好。
  办好经济特区,必须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发出的有关特区工作的指示,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同时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解决以下问题:
  (1)特区要有更多的自主权。特区的经济活动同国际市场联系密切,与外商交往频繁,涉及面宽,政策性强,许多问题需要及时处理。前一段实践表明,沿用我国现行的经济管理体制,中央和省一级有关部门各管一段,层次多,效率低,很不适应。必须逐步建立一套适应特区要求的经济管理体制。四个经济特区的方针政策和总体发展规划,由国务院直接掌管。广东、福建要进一步加强对特区的具体领导,及时解决应由省内解决的问题。在特区内,属于中央统一管理的外事、公安、边防、税收、海关、银行、外汇、邮电、铁路、港口、民航等方面的业务,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根据特区的实际情况,制订管理办法,报国务院核准后实施。各部门在制订涉及特区的一些规定时,应考虑其特殊情况,不搞一刀切。
  各特区的党委和特区人民政府(管理委员会),对本特区内各方面的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对于不属于中央统一管理的工作,可以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令的精神,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灵活处置。
  为了加强对试办特区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指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本部门与特区有关的业务。国务院要经常召集这些同志开会,研究解决问题,协调有关方面的工作步调。
  (2)各特区的总体发展规划,由国务院审批。各特区根据国家批准的总体发展规划,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统筹安排本特区的基本建设。投资规模在一亿元以上的项目,应报省人民政府审核后转报国务院审批;轻工业三千万元以上、重工业五千万元以上的项目,经省审核后转报国家计委审批;在此限额以下,建设条件和生产条件能够自选平衡的,可以自己安排。
  各特区统筹安排本特区的生产计划,特区生产的工业品,应全部外销及供应本区需要,但属于国家要进口的紧缺产品,采用国内原材料、元器件较多的产品,以及外商和港澳商人确实提供了先进技术和设备的产品,可有适当比例内销。销往省内非特区的,由省人民政府批准;销往外省的,经省人民政府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各特区应在做好国内外情况、特别是国际市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国民经济计划报省计委审批。凡需要省内综合平衡的,纳入省计划;凡涉及全国平衡的,由省计委报国家计委核定纳入国家计划。
  (3)各特区建设所需物资(特别是国家投资项目、国内贷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外资项目的配套工程),人民生活必需的商品,国家尽量给以支持。每年由特区报省综合平衡,然后由省提出要求国家调拨支援的数额,报经全国计划会议平衡后,纳入国家计划,分别计入广东、福建两省指标,专项下达。省内调拨部分,由省下达。
  除此之外的不足部分,允许从以下四条渠道筹措解决:一是报经对外经济贸易部,从计划出口的商品中拨给一部分,按供应香港价格,以外汇结算。四个特区可直接参加广交会订货。但不得把这些商品组织出口和返销内地。二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省内外组织协作和合作生产。三是发展特区自身生产。四是组织进口,但限于特区自用,严禁转销内地。
  (4)各特区本身的进出口贸易,在国家统一政策指导下自主经营。各特区生产的出口商品,一般不能占用国家出口商品的国外配额,如需占用时,由广东、福建在本省分得配额指标中调剂解决;对港澳出口的鲜活商品,应执行经贸规定的配额和管理办法。
  各特区内企业进口自用的生产设备和原材料,审批权限要放宽。国家严格控制小汽车车、电视机等十七种商品的进口,是完全必要的。但属于特区内使用的,可授权特区人民政府(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审批时应从严掌握,并且每半年要汇总报国家经委备案。
  进出特区的货物、物品,由海关进行监管。特区与非特区的隔离线,要抓紧建成,全线设防,严格管理。
  (5)各特区建设发展的资金来源,主要靠吸收利用港澳资金、侨资和外资。为了吸引外商和港澳商人到特区兴办较大项目,应尽快制订特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银行在特区要改进经营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大力开展金融业务,把工作做活,充分发挥作用。要批准若干个在香港注册的我国资本的银行到特区设立分支机构。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还可允许一些外资银行在特区设立代表处。今后视工作发展需要,可有步骤有选择地批准外资银行到特区开业。
  (6)特区的各种税收应当实行优惠待遇。特区生产的产品出口,应免征关税,特区进口自用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市场商品,除烟、酒等几种以外,也应免征关税。关于特区的工商税如何征收,经批准的特区与内地之间进出的货物,哪些应征关税,哪些应予减免,财政部和海关总署将分别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应的规定办法。
  (7)珠海、汕头、厦门旧市区老企业利用外资进行技术改造,可享受特区的某些优惠待遇。一九八一年七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福建两省和经济特区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中发<1981>27号文件)规定:“厦门、汕头、珠海三市利用外资改造旧市区的老企业,其产品只要是以出口为目标的,在进口生产资料及交纳所得税方面,也可享受特区的优惠待遇。”这是考虑到,这三个特区对外资的吸引力不如深圳,国家和两省现在又拿不出多少投资。采取这一政策,可以吸引外资,引进技术,促进现有企业的改造,发展生产,增加出口,积累财力,支援特区建设。三市应据此提出规划和具体项目,经省人民政府审批后执行。
  (8)加速制订和完善经济立法。目前,国家已经正式公布的有


关特区的法令。只有《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和四个单行法规,立法不健全,不仅外商心存疑虑,同时发生问题也不好解决。比如,目前深圳对外签订的合同,在执行中有争议的约占26%,但我们还没有适应特区需要的仲裁法和仲裁机构。有关部门应积极帮助特区制订和完善各种必要的法规,以适应特区工作的发展。中央关于特区的各项方针政策,要通过国家立法,保证贯彻落实。
  (9)帮助特区解决所需的干部和专业人才。中央组织部已帮助调 进一批干部。今后根据工作发展需要,可以采取以下办法解决:一是允许特区在中央组织部安排下,在内地招聘一些专门人才;二是请教育部选几个高等学校设立有关专业,培养一批人才;三是在每年分配大学生时多给特区一些名额;四是有些项目可与内地合办,由内地支援技术人才。但必须注意,特区的干部队伍一定要精干。
  (10)各特区一定要坚决贯彻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切实执行国家的各项法令规定,过去曾经出现过的到内地收购工矿、农副产品出口,进口高档消费品向内地转销的错误作法,必须坚决杜绝。一定要深入开展打击走私贩私、投机诈骗、贪污受贿和其他犯罪活动的斗争,并且要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拿出新办法。特别要加强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一定要坚决警惕和抵制资本主义思想的腐蚀,反对任何崇洋媚外的意识和损害国家民族利益的行为。特区的干部和广大群众,必须有特别高的觉悟,特别好的风气,特别严的纪律,特别高的工作效率。只有做到这些,我们在特区内采取的一系列特殊政策和作法,才能收到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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