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药品注册申请受理和咨询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2 17:21:0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颁布日期】2002.10.30

  【实施日期】2002.11.01

  【失效日期】

  【法规分类】部门规章

  【内容分类】

  【颁布单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内容】

  关于暂停药品注册申请受理和咨询的通知

  药监注函[2002]2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卫生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我局制定发布了《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将于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重新确定了新药的定义,设立了新药的监测期制度,并对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药品注册管理职能作出新的规定。我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注册管理工作将依法作出较大调整。

  为有利于各有关单位工作的调整,做好工作的衔接,经研究决定:

  1.自2002年11月1日至12月1日,我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受理各类药品注册申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已经收到的品种,应当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重新进行审核。按照原《新药审批办法》规定的一类新药、抗艾滋病病毒的治疗药物、进口药品换证,暂按原规定受理。

  2.为集中精力做好《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培训工作,自2002年11月1日起,暂停药品注册申请的咨询。特此通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

  二○○二年十月三十日



相关文章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注册审批收费事项的公告
关于加强亲水性聚丙烯酰胺凝胶使用管理的通知
卫生部法监司关于推广应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信息系统的通知
关于暂停医疗器械专用检测设备认可工作的通知
关于暂停药品注册申请受理和咨询的通知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1
关于印发《放射性药品说明书规范细则》的通知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