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成立国家中医管理局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2 17:20:0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1986年7月20日)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医工作,提高中医在我国医疗卫生事业中的地位,充分发挥中医中药防病治病的作用,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中医管理局。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家中医管理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由卫生部代管。其主要任务是管理中医事业和中医人才培养等工作,继承发扬中医药学,为建设具有我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卫生事业,提高我国人民的健康水平服务。
二、国家中医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拟定有关中医工作的条例、法规;
(二)根据国家要求,编制中医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和建议中医事业经费与基建投资的分配使用;
(三)管理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等机构,并在业务上指导西医机构内的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中医药专业人员技术职务任职标准和管理办法;
(五)管理中医外事工作,开展国际中医药学术交流与技术合作。
三、国家中医管理局编制八十人,下设必要的副司局级机构,行政后勤工作由卫生部统一管理。
四、国家中医管理局成立以后,计划、财政单列户头。
  中医工作是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给予有力的支持,使我国中医事业尽快地发展起来,为增进人民健康作出更大贡献。



相关文章


国务院批转国家医药管理局关于中药工作问题的报告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家畜家禽防疫条例
国务院批转卫生部关于卫生工作改革若干政策问题的报告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成立国家中医管理局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国家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国务院批准卫生部和国家民委关于全国少数民族卫生工作会议的纪要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