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2 17:22:2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1987年11月28日)

  为了改善中小学教师生活待遇,促进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国务院决定,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水平。现通知如下:
一、从1987年10月起,将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现行的工资标准提高1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可以在不超过工资标准提高10× 的增资总额范围内,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将增资总额的大部分用于提高工资标准,小部分用于调整中小学教师内部的工资关系。
二、中等专业学校、 技工学校和中等、 初等成人教育学校的教师可以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三、有关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国家教委制订下达。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 强领导,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相关文章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
幼儿园管理条例
国务院批转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决定的通知
扫除文盲工作条例
国务院关于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国务院批转国家教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改革鼓励教育科研卫生单位增加社会服务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国家教委关于改革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制度报告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