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关于加强军粮质量管理进一步做好“八一”建军节期间及日常军粮供应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2 17:35:1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国粮发[2002]154号

  为确保部队用粮质量和安全,国家粮食局、总后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部门先后发文,要求各地加强管理,防止不合格粮食流入军营。"八一"建军节即将到来,各地粮食部门在节日期间和日常供应中要进一步加强对军粮质量,特别是粮食卫生指标的监督管理,保证让部队吃上"放心粮"。为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军供粮油质量安全工作

  军供粮油质量安全是军粮供应工作的生命线,保证军供粮油食品安全是军供部门的重要职责。近几年来,军供工作在各方密切配合下,呈现出粮源可靠,质量提高,供应稳定,服务优质的良好局面。但也有个别军供站对粮油卫生标准重视不够,必须引起各级粮食部门的高度警觉,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军粮质量管理,保证供应部队的粮油不仅符合粮油质量标准,而且必须符合国家粮油卫生标准和《军粮供应管理暂行办法》对原粮新鲜程度的要求。

  二、严格落实军粮质量管理制度

  (一)严格实行军粮质量全程监控,落实责任制。军供部门要对军粮采购、加工、包装、运输、保管、销售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军供站要认真执行军供站长军粮质量第一责任人制度,严格按照《全国粮食系统军粮供应规范化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军粮入库一批一检一报告制度,不能以感官检验替代严格的物理、化学检验。坚持每一批入库的军粮都必须有供货方提供的质量、卫生检测报告。

  (二)完善军粮加工资格准入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坚持统一筹措、指定品牌、定点加工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军粮加工企业资格准入制度。要用科学的考评方法,选择规模大、信誉好、实力强的粮油加工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地加工生产军粮,提高粮油进入军供渠道的"门槛",逐步推行军粮的品牌化。军供粮油定点加工和品牌指定工作,由省级军粮主管部门统一负责,不得层层下放。对于不能提供质量、卫生检验报告的加工企业,绝不能指定为军粮定点加工单位。要加强对定点加工企业的监管并定期进行检查,或组织部队评议,不搞"终身制",对于不符合军粮定点加工资格的坚决淘汰。

  (三)切实落实军粮质量检查报告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局和各级军粮供应管理部门要加强与部队各级后勤军需部门的联系,密切协作,严格按照《军粮供应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认真落实军粮质量检查和军地联查制度,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地(市)级粮食部门每半年、省级粮食部门每年对当地军粮质量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军粮质量检查要在每年10月底前完成,并专题向上级报告。要注意解决基层军供部门粮油卫生标准检验设施和人员缺乏问题,充分利用粮油质检部门的技术力量,使用先进的检验仪器和科学、规范的检验方法,对军粮质量进行定期抽样检测,监督军粮质量制度的落实。

  三、走访部队,征求意见

  "八一"建军节前,各级军供部门要深入部队、基层,虚心听取意见,及时发现和解决军粮供应工作中的问题。同时,要主动征询部队意见,积极组织优质粮油,丰富节日品种,满足部队需求,让广大官兵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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