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问题的批复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2 17:46:5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2000年7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2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2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问题的批复》已于2000年7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2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8月12日起施行。

二○○○年八月八日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鲁高法〔1998〕144号《关于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该向何人民法院请求作出裁定以及人民法院如何作出裁定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关于请示的第一个问题,当事人协议选择国内仲裁机构仲裁后,一方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该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由被告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关于请示的第二个问题,我院法释〔1998〕27号批复已有明确规定,在此不再答复。

此复




相关文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对撤销仲裁裁决的民事裁定提起抗诉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处理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暂缓执行建议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法院错判导致债权利息损失扩大保证人应否承担责任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