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2 17:46:5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1999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94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已于1999年12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9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1月25日起施行。

二○○○年一月三日



为依法惩治拐卖妇女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拐卖妇女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的拐卖妇女罪中的“妇女”,既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的妇女,也包括具有外国国籍和无国籍的妇女。被拐卖的外国妇女没有身份证明的,不影响对犯罪分子的定罪处罚。   

第二条 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拐卖外国妇女到我国境内被查获的,应当根据刑法第六条的规定,适用我国刑法定罪处罚。   

第三条 对于外国籍被告人身份无法查明或者其国籍国拒绝提供有关身份证明,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相关文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理解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中“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委托执行工作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合作基金会从业人员犯罪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