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轮代理业务十项注意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2 23:46:11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1.班轮代理机构在取得正本提单的前提下,才可以放货于收货人。
  2.在放货时,货主所出具的海运提单应为清洁的、不存在任何问题的正本海运提单。
  3.如果货主所出具的提单不具备上述要求,需责令提货人提供违约补偿担保书。
  4.班轮代理机构在放货时,还需征得班轮公司对上述违约补偿担保书的认可。
  5.如果提货人出具不完善的海运提单,班轮代理机构还应取得发货人的书面委托书,以便安全地将货物交付给发货人书面所指定的收货人。
  6.同时,班轮代理机构还应该核查该不完善的海运提单,是否具备世界一流银行签发的连署文件。
  7.班轮代理机构应当查明海运提单上所注明的班轮代理机构及班轮公司是否自身相符。
  8.在随附海运提单的文件中,搞清该批货物的货款结算期限。
  9.海运提单上所标明的货物类别是否同实际交付的货物相符。
  10.班轮代理机构在目地港放货时,提货单据应当是原始的海运提单正本,而不是副本传真件或影印件 

相关文章


采用托收方式下,出口企业会面临哪些风险?
05国际货代资格考试解读
辅导:货运代理协议
货代知识(六)中货内贸出口货流程
班轮代理业务十项注意
货代知识(五)美日航线介绍
货代知识(四)其他单证制作
货代知识(三)电放
货代知识(二)出口业务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